[发明专利]变焦及对焦机构及其影像撷取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52048.8 | 申请日: | 2012-03-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363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蔡益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7/10 | 分类号: | G02B7/10;G03B13/34;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北新智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00 | 代理人: | 胡福恒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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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变焦 对焦 机构 及其 影像 撷取 装置 | ||
1.一种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驱动模块,其包含:
一变焦驱动轴,为具有螺纹结构的一圆柱杆体;
一第一驱动板,具有一第一螺孔且活动地栓设于所述变焦驱动轴;
一第一调整组件,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驱动板,且偏向所述第一驱动板的一侧;
一对焦驱动轴,为具有螺纹结构的一圆柱杆体;
一第二驱动板,具有一第二螺孔且活动地栓设于所述对焦驱动轴;以及
一第二调整组件,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驱动板,且偏向所述第二驱动板的一侧;以及
两个镜架结构,分别设置于所述驱动模块的两侧,其包含:
两个变焦镜架,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第一通孔,并分别向所述第一驱动板延伸出一第一承抵部,各所述第一承抵部分别承靠于所述第一驱动板的两侧;
两个对焦镜架,分别具有至少一个第二通孔,并分别向所述第二驱动板延伸出一第二承抵部,各所述第二承抵部分别承靠于所述第二驱动板的两侧;以及
若干个引导杆,为一圆柱杆体,且分别穿设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通孔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通孔;
其中,当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旋转时,所述第一驱动板与所述第二驱动板作轴向位移,并分别抵顶各所述第一承抵部与各所述第二承抵部,使所述两个变焦镜架与所述两个对焦镜架作轴向位移,以进行变焦或对焦动作。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调整组件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一驱动板的一侧面,且穿过所述第一驱动板,以抵顶其中一所述第一承抵部;所述第二调整组件活动地设置于所述第二驱动板的一侧面,且穿过所述第二驱动板,以抵顶其中一所述第二承抵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变焦及对焦机构更包含一壳体,所述壳体具有一容置空间,所述驱动模块与所述两个镜架结构设置于所述容置空间内,且所述若干个引导杆的两端分别抵顶于所述容置空间的一侧壁与另一侧壁。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镜架结构更包含至少一个第一弹性件及至少一个第二弹性件,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弹性件套设于所述若干个引导杆,且位于所述侧壁与所述变焦镜架间,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弹性件套设于所述若干个引导杆,且位于所述另一侧壁与所述对焦镜架间。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弹性件未轴向伸缩的长度大于所述侧壁与所述变焦镜架间的最大距离,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弹性件未轴向伸缩的长度大于所述另一侧壁与所述对焦镜架间的最大距离。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旋转时,通过所述至少一个第一弹性件及所述至少一个第二弹性件的弹性恢复力,以分别使各所述第一承抵部及各所述第二承抵部分别抵顶所述第一驱动板及所述第二驱动板,致使所述第一驱动板及所述第二驱动板不随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旋转。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旋转时,所述第一螺孔及所述第二螺孔分别沿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的螺纹结构进行相对位移,以连动所述第一驱动板与所述第二驱动板作轴向位移,进而使所述两个变焦镜架与所述两个对焦镜架作轴向位移。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变焦及对焦机构,其特征在于,更包含一第一驱动单元及一第二驱动单元,所述第一驱动单元与所述第二驱动单元分别连接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的一端,以分别驱动所述变焦驱动轴与所述对焦驱动轴进行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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