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一种电子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50645.7 | 申请日: | 2012-0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973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11 |
发明(设计)人: | 张笑为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G06Q10/1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申健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送 邮件 方法 电子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计算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一种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用户在给发件人回复邮件的过程中,有时由于误操作,可能会将接收到的邮件中的附件又发给了发件人。或者,在转发邮件的时候,由于收件人可能是多个用户,这些用户中可能即有邮件的发起人,也有新的收件人,而且新的收件人在收到邮件后也可能会再次转发,这样在转发时就会导致邮件的发起人或者中间接收者多次接收到相同的附件,这样会增加网络流量的使用,造成了网络资源的浪费,还造成了用户邮箱存储空间的浪费。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一种电子设备,能够避免附件的重复发送,减少了网络流量的使用,避免了网络资源的浪费的同时还节省了用户邮箱存储空间。
本发明的实施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方面,提供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包括:
将待发送邮件与至少一个历史邮件对比,如果在所述至少一个历史邮件中存在至少一个邮件,所述至少一个邮件与待发送邮件具有相同附件且所述至少一个邮件中的至少一个联系人与待发送邮件的收件人相同,则根据所述待发送邮件生成第二邮件,所述第二邮件的收件人为所述待发送邮件的收件人与所述历史邮件的联系人的相同部分,所述第二邮件的附件不包括所述相同附件;
发送所述第二邮件。
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对比单元,用于将待发送邮件与历史邮件对比;
处理单元,如果所述对比单元发现至少存在一个历史邮件,所述至少一个历史邮件与待发送邮件具有相同附件且所述至少一个历史邮件中的至少一个联系人与待发送邮件的收件人相同,则所述处理单元根据所述待发送邮件生成第二邮件,所述第二邮件的收件人为所述待发送邮件的收件人与所述历史邮件的联系人的相同部分,所述第二邮件的附件不包括所述相同附件;
发送单元,用于发送所述第二邮件。
另一方面,还提供另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包括:
获得一发送指令,所述发送指令用于指示发送一第一邮件;
判断所述第一邮件与已经存在的第二邮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生一判断结果;
当所述判断结果表示所述第一邮件与所述第二邮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以第一发送策略发送所述第一邮件;
当所述判断结果表示所述第一邮件与所述第二邮件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时,以第二发送策略发送所述第一邮件;其中,所述第一发送策略与所述第二发送策略不同。
另一方面,还提供另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得一发送指令,所述发送指令用于指示发送一第一邮件;
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第一邮件与已经存在的第二邮件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产生一判断结果;
发送单元,用于当所述判断结果表示所述第一邮件与所述第二邮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以第一发送策略发送所述第一邮件;
所述发送单元还用于当所述判断结果表示所述第一邮件与所述第二邮件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时,以第二发送策略发送所述第一邮件;其中,所述第一发送策略与所述第二发送策略不同。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一种电子设备,通过在历史邮件中查找与待发送邮件具有相同联系人且具有相同附件的历史邮件,然后将待发送邮件分类发送,避免了邮件中附件的重复发送,能够减少网络流量的使用,避免了网络资源的浪费的同时还节省了用户邮箱存储空间。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发送邮件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一;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发送邮件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二;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二;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一;
图6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发送邮件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二;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8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经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210050645.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