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本草眼霜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49867.7 | 申请日: | 2012-0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15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夏义深 | 申请(专利权)人: | 夏义深 |
主分类号: | A61K8/97 | 分类号: | A61K8/97;A61Q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24002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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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本草 | ||
【权利要求书】:
1.本草眼霜其特征在于它是由下列制剂技术原料比量和本草植物原料配比量制成的。
本草眼霜技术原料配比量:浓缩草本植物原液100斤、硬脂酸15斤、单甘脂5斤、羊毛脂5斤、凡士林5斤、三乙醇胺0.8斤、苯甲酸钠0.4斤。
本草植物原料配比量:凌霄花40斤、连翘20斤、牡丹皮20斤、大青叶2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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