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蓝宝石抛光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46475.5 | 申请日: | 2012-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181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1 |
发明(设计)人: | 关飞飞;马超;唐会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海迅天恒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9G1/02 | 分类号: | C09G1/02 |
代理公司: | 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2243 | 代理人: | 卢霞 |
地址: | 226600 江苏省南***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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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蓝宝石 抛光 组合 | ||
1.蓝宝石抛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组合物包括以下组分:硅溶胶、pH调节剂、活性剂和缓冲剂,所述的硅溶胶、pH调节剂、活性剂与缓冲剂的重量百分比为84:10:1: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宝石抛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硅溶胶为比重1.3的130nm的硅溶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宝石抛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pH调节剂为浓度为10%的氢氧化钾溶液。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宝石抛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剂为烷基酚聚氧乙烯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蓝宝石抛光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缓冲剂为乙醇胺、二乙醇胺和三乙醇胺,所述的乙醇胺、二乙醇胺和三乙醇胺的重量百分比为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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