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髌骨骨折可加压针缆固定系统及其应用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33235.1 | 申请日: | 2012-0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79119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杨春喜;蔡郑东;李少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主分类号: | A61B17/68 | 分类号: | A61B17/68 |
代理公司: | 上海卓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2 | 代理人: | 金重庆 |
地址: | 20007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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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髌骨 骨折 加压 固定 系统 及其 应用 | ||
1.一种髌骨骨折可加压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由针体、钢缆和导引针组成,所述的针体和导引针分别连接在钢缆的两端,所述的针体为一实心金属圆柱体,在不连接钢缆的一端设有一圆环状尾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体的总长度为20-60mm,针体直径为1.5-3.5mm。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尾孔内直径2-6mm,钢缆直径1-2mm,长度200-600mm,导引针直径1-3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还可包含一可选组件滑动套筒,所述的滑动套筒是一个中空的金属杆,套在针体和钢缆外部,所述的滑动套筒的一端设有套筒钉帽,中间的中空通道为针缆固定系统孔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滑动套筒内环直径1.6-4mm,外环直径为3.0-6.0mm,所述的套筒钉帽外环直径4-10mm。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动套筒也可以用垫圈代替,所述的垫圈套在针体或钢缆上,所述的垫圈呈圆环状,外环直径为4-10mm,内环直径为1.6-4mm,所述的垫圈也可使用爪形垫圈,所述的爪型垫圈呈四爪型,中心有一中心孔,中心孔直径为1-3mm,爪型垫圈的爪间距分别为2-10mm和10-20mm。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垫圈也可与滑动套筒同时使用,同时使用时,所述的垫圈放置在针体的近尾孔的一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滑动套筒也可以用垫圈来代替,即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中包括两个垫圈,一个放置在针体的近尾孔一端,另一个套在针体或钢缆上。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的各组件材质为钛合金或不锈钢。
10.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针缆固定系统在制备治疗髌骨骨折、尺骨鹰嘴骨折、桡骨远端骨折、尺骨远端骨折、踝关节骨折、距骨骨折、骶骨骨折、骨盆骨折的医疗器械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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