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210031492.1 | 申请日: | 2012-0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4372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郑鸿彰 | 申请(专利权)人: | 郑鸿彰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03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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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坑 新型 支撑 施工 方法 | ||
1.一种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施工步骤:
S1、通过设计、施工,将原有横向内支撑梁转化成变形支撑梁,作为主体结构梁和/或主体结构板和/或主体结构柱的部分结构;
S2、在与所述变形支撑梁相关、相连的主体结构施工满足相关要求后,用与所述变形支撑梁相连的主体结构对所述变形支撑梁进行换撑;
S3、拆除所述变形支撑梁的竖向支撑立柱。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1中,所述变形支撑梁与所述主体结构板的高度关系为:
所述变形支撑梁的梁面与所述主体结构板的板面同高、和/或所述变形支撑梁的梁面低于所述主体结构板的板面、和/或所述变形支撑梁的梁面低于所述主体结构板的底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1中,所述变形支撑梁与所述主体结构梁的高度关系为:
所述变形支撑梁的梁底高于所述主体结构梁的底面、和/或所述变形支撑梁的梁底与所述主体结构梁的底面同高、和/或所述变形支撑梁的底面低于所述主体结构梁的底面。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步骤S1中,所述变形支撑梁包括主梁和次梁;其中,所述主梁和次梁与主体结构梁之间的平面关系包括:直交、斜交、部分叠交和叠交;根据所述主体结构梁的连接需要,在所述变形支撑梁与所述主体结构梁相结合的位置,根据结构梁连接需要预留相应的水平插筋和/或埋设钢筋连接器和/或埋设钢板备梁筋焊接和/或留水平小管等,以便于主体梁筋穿插连接。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设计、施工所述变形支撑梁的过程中,对于所述变形支撑梁与主体结构立柱相结合的位置,采用环形结构和/或菱形结构改变所述变形支撑梁经过所述主体结构立柱时的传力路径;或者根据所述主体结构立柱的连接需要,在所述变形支撑梁与所述主体结构立柱相结合的位置预埋施工好上下、左右相应的插筋和/或钢筋连接器和/或插件和/或插孔和/或劲钢柱预埋件、预留混凝土浇注口或孔。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竖向支撑立柱包括临时竖向支撑立柱,所述临时竖向支撑立柱用于减小所述变形支撑梁的变形挠度;或所述竖向支撑立柱为脚手架钢管及其扣件;或所述竖向支撑立柱为在超过两层楼高进行支撑时用于拉接的钢筋或钢丝绳。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施工主体结构梁和主体结构板时,保留位于所述竖向支撑立柱附近的空隙,待所述步骤S3完成后,再施工所述竖向支撑立柱附近的主体结构梁和主体结构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坑顶部不高于±0.00的部位施工顶部支撑,以通过竖向悬臂支撑下部基坑土力。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坑顶部预埋竖向连接物件。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坑新型内支撑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坑顶部,用土钉或锚杆支撑边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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