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全营养家禽制品及其制作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29458.0 | 申请日: | 2012-02-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3885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14 |
发明(设计)人: | 胡尉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胡尉新 |
主分类号: | A23L1/315 | 分类号: | A23L1/315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31 四川省***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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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营养 家禽 制品 及其 制作方法 | ||
1.全营养家禽制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是首先将家禽骨头蒸煮酥软化。
2.全营养家禽制品,其特征是家禽制品的骨头酥软化。
3.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烤家禽,其特征是将骨头酥软化后的家禽再烤制为烤家禽。
4.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炸家禽,其特征是将骨头酥软化后的家禽再炸制成为炸家禽制品。
5.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腌泡家禽,其特征是将骨头酥软化后的家禽再泡制成为腌泡家禽。
6.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家禽腿,其特征是将酥软化的家禽骨头与家禽肉及配料烹制成型为家禽腿形状。
7.按照权利要求1与6制作的全营养炸家禽腿,其特征是将全营养家禽腿油炸为全营养炸家禽腿。
8.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家禽翅,其特征是将酥软化的家禽骨头与家禽肉及配料烹制成型为家禽翅形状。
9.按照权利要求1与2制作的全营养家禽颈,其特征是将酥软化的家禽骨头与鸡肉及配料烹制成型为家禽颈子形状。
10.按照权利要求1所描述的方法制作的全营养家禽肉丸子,其特征是将家禽骨头酥软化后再与家禽肉及配料混合烹制成肉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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