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激光处理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17972.2 | 申请日: | 2012-01-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601523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25 |
发明(设计)人: | 斋藤雅纪;井高护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其恩斯 |
主分类号: | B23K26/03 | 分类号: | B23K26/03;B23K26/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陈源;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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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 处理 装置 | ||
1.一种激光处理装置,包括:
激光生成器,其生成用于对处理目标进行处理的激光;
相机,其用于拍摄处理目标;
相机分光器,其用于使相机的光接收轴与激光的发射轴基本一致;
照明光源,其用于生成具有与激光基本相同波长的照明光,该照明光源具有与激光的发射轴基本一致的发射轴;以及
相机快门,其以可打开/可关闭的方式阻挡来自处理目标的返回光,该相机快门相比于相机分光器安装在相机侧。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进一步包括波长选择构件,其选择性地使与照明光基本相同的波长穿过,该波长选择构件安装在相机的光接收路径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进一步包括:
扫描器,其用于针对处理目标扫描激光的发射轴;其中
相机分光器相比于扫描器安装在激光生成器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进一步包括远心透镜,其用于不管激光的入射角度如何都使激光的发射角度恒定,该远心透镜相比于扫描器安装在处理目标侧。
5.如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进一步包括照明分光器,其用于使照明光源的发射轴与相机的光接收轴基本一致,该照明分光器相比于相机分光器安装在相机侧。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其中照明分光器将来自处理目标的返回光传送到相机,并将来自照明光源的照明光反射到相机分光器。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激光处理装置,进一步包括光学孔径,其用于选择性地传送发射轴附近的照明光,该光学孔径相比于照明分光器安装在照明光源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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