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木薯复合肥料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15460.2 | 申请日: | 2012-01-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843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8 |
发明(设计)人: | 赵永清;谭庆军;石孝均;谭宏伟;周勇;阮康乐;伍明凤 | 申请(专利权)人: | 九禾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5G1/00 | 分类号: | C05G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恒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75 | 代理人: | 赵荣之 |
地址: | 400050 重庆市九龙***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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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薯 复合肥料 及其 制备 方法 | ||
1.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按重量份计由氮8-12份,五氧化二磷7份,氧化钾16-20份,钙2-5份,镁0.5-3份和硼0.5份组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原料按重量份计包括以下组分:尿素4.9-13.2份,氯化铵22份,白磷肥31.8份,氧化钾29.2-32.4份,七水硫酸镁0.7份和硼砂0.5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按重量份计由氮10份,五氧化二磷7份,氧化钾18份,钙5份,镁3份和硼0.5份组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原料按重量份计由尿素9.2份,氯化铵22份,白磷肥31.8份,氧化钾29.2份,七水硫酸镁0.7份和硼砂0.5份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按重量份计由氮8份,五氧化二磷7份,氧化钾20份,钙5份,镁2份和硼0.5份组成。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原料按重量份计由尿素4.9份,氯化铵22份,白磷肥31.8份,氧化钾32.4份,七水硫酸镁0.7份和硼砂0.5份组成。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有效成分按重量份计由氮12份,五氧化二磷7份,氧化钾16份,钙2份,镁0.5份和硼0.5份组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木薯复合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原料按重量份计由尿素13.2份,氯化铵22份,白磷肥31.8份,氧化钾25.9份,七水硫酸镁0.7份和硼砂0.5份组成。
9.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木薯复合肥料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具体步骤如下:
a. 按配比取尿素,氯化铵,白磷肥和氧化钾,依次加入转鼓造粒装置,在温度为15-28℃条件下粉碎,混匀,记为组合物A;
b. 按配比取七水硫酸镁和硼砂,喷入步骤a所得组合物A,混匀,记为组合物B;
c.将步骤b所得组合物B中加入粘合剂,混匀,造粒,包膜,烘干,得木薯复合肥料。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剂加入量占复合肥料总重量的5.9-8.2%,所述粘结剂为粘土、蒙脱石或黑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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