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无效
申请号: | 201210001070.X | 申请日: | 2012-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5119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周顺;徐迎波;王程辉;田振峰;舒俊生;何庆;佘世科;葛少林;陈开波;胡永华;瞿先中;徐志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D3/04 | 分类号: | A24D3/04;A24D3/06;A24D3/10 |
代理公司: | 安徽省合肥新安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101 | 代理人: | 何梅生;胡东升 |
地址: | 230088 ***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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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降低 卷烟 主流 烟气 有害 成分 释放 | ||
1.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嘴中含有二氧化钛纳米管添加剂,所述添加剂在每支滤嘴中的含量为10-30mg,所述二氧化钛纳米管孔径范围为1.5-30nm。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滤嘴为二元复合滤嘴,由A段和B段交替排列复合构成,所述A段为普通醋酸纤维段,所述B段为含有二氧化钛纳米管添加剂的醋酸纤维段,且所述A段和B段的长度比为1∶2~1,滤嘴的末端为A段,滤嘴的前端即接触烟丝端为B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B段由二氧化钛纳米管添加剂均匀分散在松散的醋酸纤维丝束中形成。
4.根据权利要求1、2或所述的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钛纳米管添加剂是二氧化钛纳米管、氧化亚铜掺杂二氧化钛纳米管、氧化铁掺杂二氧化钛纳米管、铝掺杂二氧化钛纳米管、锆掺杂二氧化钛纳米管、硼掺杂二氧化钛纳米管的一种或两种以上任意比例的复配物。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钛纳米管比表面积不低于200m2/g。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降低卷烟主流烟气有害成分释放量的滤嘴,其特征在于,所述二氧化钛纳米管添加剂粒度为50-300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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