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清洁作为空气净化装置的一部分的过滤壁的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69282.5 | 申请日: | 2011-03-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931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 发明(设计)人: | A·雷姆沙克;R·法赫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瓦空气工程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46/00 | 分类号: | B01D46/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党晓林;王小东 |
| 地址: | 瑞士乌***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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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清洁 作为 空气净化 装置 一部分 过滤 设备 | ||
1.一种用于清洁作为工业用空气净化装置(10)的一部分的过滤壁(14)的设备,所述设备具有水平轨道(48),支架(56)在该水平轨道上被引导,从而能够在操作路径(90)的第一端(86)和第二端(88)之间来回移动,并且所述设备具有竖直轨道(80),该竖直轨道紧固在所述支架(56)上,并且吸嘴(82)在所述竖直轨道上被引导,从而能够在竖直路径(96)的上端(92)和下端(94)之间上下移动;其中
完全封闭的第一驱动构件(62)和完全封闭的第二驱动构件(64)能够借助驱动马达(66)沿恒定的旋转方向被一起驱动;
形成第一向前行程(98)和第一返回行程(100)的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绕第一导向轮(102)在所述操作路径(90)的所述第一端(86)处被引导并且绕第二导向轮(104)在所述操作路径(90)的所述第二端(88)处被引导,布置在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上的夹带装置(128)始终与导向构件(130)接合,所述导向构件(130)紧固在所述支架(56)上,并且所述导向构件(130)相对于所述第一向前行程(98)并相对于所述第一返回行程(100)横向地延伸;
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与安装在所述支架(56)上的拾取轮(106)永久地协作;
形成附加向前行程(108)和附加返回行程(110)的完全封闭的第三驱动构件(84)绕上导向轮(112)在所述竖直路径(96)的所述上端(92)处被引导并且绕下导向轮(114)在所述竖直路径(96)的所述下端(94)处被引导,布置在所述第三驱动构件(84)上的附加夹带装置(154)始终与连接到所述吸嘴(82)的附加导向构件(156)接合,并且所述附加导向构件(156)相对于所述第三驱动构件(84)的所述附加向前行程(108)并相对于所述附加返回行程(110)横向地延伸,并且所述第三驱动构件(84)借助所述拾取轮(106)被驱动;并且
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的旋转速度与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的旋转速度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绕安装在所述支架(56)上的两个导辊(118,118’)并且绕位于所述导辊之间的所述拾取轮(106)被引导,以扩大所述拾取轮(106)的接触角。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的旋转速度大于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的旋转速度。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的所述第一导向轮(102)和所述第二导向轮(104)的尺寸相同。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完全封闭的牵拉构件(76)绕第一驱动轮(74)和中间轮(124)被引导,所述第一驱动轮借助所述驱动马达(66)被驱动,并且所述中间轮以不能旋转的方式与所述第一导向轮(102)一起安装在公共的中间轴(105)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绕第二驱动轮(78)和第三导向轮(107)被引导,所述第二驱动轮与所述第一驱动轮(74)一起等轴地安装,其中,所述第三导向轮(107)至少与所述操作路径(90)的所述第二端(88)距离所述中间轴(105)等距。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驱动构件(84)的所述上导向轮(112)和所述下导向轮(114)的尺寸相同。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驱动构件(62)、所述第二驱动构件(64)和所述第三驱动构件(84)彼此独立地实现为链、齿形带或者带。
9.一种工业用空气净化装置,该空气净化装置具有至少两个过滤壁(14A’,14B’),这两个过滤壁彼此相对地定位,其中,待被净化的空气借助底板(36)中的进气开口(34)流入位于所述两个过滤壁(14A’,14B’)之间的空间(172)中,并且然后为了净化而横穿这两个过滤壁(14A’,14B’),其中,所述底板(36)中的所述进气开口(34)至少大约在所述两个过滤壁(14A’,14B’)的整个长度(42)上并且至少大约在所述两个过滤壁(14A’,14B’)的整个距离(44)上延伸。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装置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吸嘴(82)实现为双吸嘴(82’),以同时净化所述过滤壁(14A’,14B’)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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