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含啶嘧黄隆和烟黄隆的除草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65968.7 | 申请日: | 2011-11-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2781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菊川弘司;山田龙;冈本启之;寺田隆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石原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01N47/36 | 分类号: | A01N47/36;A01P1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刘娜;刘金辉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啶嘧黄隆 烟黄隆 除草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包含(A)啶嘧黄隆(flazasulfuron)或其盐(下文称为化合物(A))和(B)烟黄隆(nicosulfuron)或其盐(下文称为化合物(B))的除草组合物。
背景技术
专利文献1公开了一种包含啶嘧黄隆或其盐、稳定剂和载体的颗粒状除草组合物。此外,专利文献2公开了一种包含磺酰基脲化合物或其盐和烷氧基化甘油酯的除草组合物。然而,专利文献1和2没有具体公开化合物A和化合物B的具体组合以及当其组合时可获得的协同增效作用。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JP-A-9-143015
专利文献2:JP-A-2005-60369
发明公开内容
技术问题
目前,已开发和使用许多除草组合物,但它们对于防治不希望的植物如待防治的杂草必定不够,并且需要高活性的除草组合物。
要解决的问题
通过组合化合物A和化合物B,可提供高活性的除草组合物。
发明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可提供高活性的除草组合物。
在将两种活性成分组合的情况下,当除草活性大于所述两种活性成分的各自除草活性的简单加和(预期活性)时,这称为协同增效作用。两种活性成分组合的预期活性可根据下式计算(Colby S.R.,“Weed”,第15卷,第20-22页,1967):
E=α+β-(α×β÷100)
其中α:用x(g/ha)除草剂X处理时的生长抑制率,
β:用y(g/ha)除草剂Y处理时的生长抑制率,
E:用x(g/ha)除草剂X和y(g/ha)除草剂Y处理时所预期的生长抑制率。
即,当实际生长抑制率(测量值)大于由上文计算的生长抑制率(计算值)时,所述组合的活性可视为表现出协同增效作用。当用上式计算时,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显示出协同增效作用。
实施方案描述
在化合物A中,啶嘧黄隆(通用名称)为1-(4,6-二甲氧基嘧啶-2-基)-3-(3-三氟甲基-2-吡啶基磺酰基)脲。
在化合物B中,烟黄隆(通用名称)为2-(4,6-二甲氧基嘧啶-2-基氨基甲酰基氨基磺酰基)-N,N-二甲基烟酰胺。
化合物A和化合物B所涵盖的盐可为任何盐,只要其是农业上可接受的。其实例包括碱金属盐如钠盐和钾盐;碱土金属盐如镁盐和钙盐;铵盐如单甲基铵盐、二甲基铵盐和三乙基铵盐;无机酸盐如盐酸盐、高氯酸盐、硫酸盐和硝酸盐;和有机酸盐如乙酸盐和甲磺酸盐。
化合物A与化合物B的混合比通常不能被限定,因为其依赖于各种条件(如配制剂的类型、天气条件以及不希望的植物的种类和生长阶段)而变化,且例如为40:1-1:40,优选20:1-1:15(重量比)。
化合物A与化合物B的除草有效量通常不能被限定,因为其依赖于各种条件(如化合物A与化合物B的混合比、配制剂的类型、天气条件以及不希望的植物的种类和生长阶段)而变化。然而,例如化合物A以5-200g/ha,优选10-200g/ha的量施用,化合物B以5-200g/ha,优选10-150g/ha的量施用。
可将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施用至不希望的植物或者可施用至其生长地。此外,其可在不希望的植物出苗之前或之后的任意时间施用。此外,本发明的除草组合物可呈各种施用形式如土壤施用、叶面施用、灌溉施用和灌水施用,且可将其施用至农田如旱地、果园和稻田,和非耕地如田垄、休闲田、运动场、高尔夫球场、空置的土地、森林、工厂用地、铁路边和公路边。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石原产业株式会社,未经石原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65968.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