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支化聚碳酸酯的组合物和制造制品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64531.1 | 申请日: | 2011-11-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285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9-25 |
发明(设计)人: | J-F.莫里泽;T.L.伊万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沙伯基础创新塑料知识产权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K3/00 | 分类号: | C08K3/00;C08K5/00;C08L69/00;C08J5/1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封新琴 |
地址: | 荷兰贝亨***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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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聚碳酸酯 组合 制造 制品 | ||
1.一种组合物,其包括:
阻燃剂;
聚碳酸酯,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式(1):
其中R1基团的总数中至少60%含有芳族有机基团,和其余为脂肪族,脂环族,或芳族基团;
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封端剂和所述封端剂不是氰基苯酚;
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支化剂;和
其中含有所述支化剂和所述封端剂的所述聚碳酸酯的峰值熔融粘度为至少7,000泊,使用平行板熔体流变学试验以10℃/min的加热速率在约350℃至约450℃的温度测得,和其中所述组合物的模塑制品在2.0mm具有UL94V0。
2.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封端剂的pKa为8.3至11。
3.权利要求2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封端剂的pKa为8.3至10.2。
4.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封端剂基于所述聚碳酸酯的分子量和由所述支化剂赋予的所述支化水平选择。
5.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封端剂包括苯酚或者含有一个或多个取代基的苯酚,所述取代基包括脂肪族基团、烯烃基团、芳族基团、卤素、酯基、醚基、或卤素、或其组合。
6.权利要求5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封端剂包括苯酚,对叔丁基苯酚,对枯基苯酚,或其组合。
7.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的MVR大于或等于3cm3/10min。
8.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聚碳酸酯的支化水平为大于或等于1%。
9.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聚碳酸酯的支化水平为大于或等于2%。
10.权利要求9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的所述聚碳酸酯的支化水平为大于或等于3%。
11.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剂包括全氟化的C1-16烷基磺酸的碱金属盐;全氟丁烷磺酸钾;全氟辛烷磺酸钾;全氟己烷磺酸四乙基铵;二苯基砜磺酸钾,或其组合。
12.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剂包括大于约0.04wt.%的全氟丁烷磺酸钾盐,基于组合物中聚碳酸酯树脂的总重量。
13.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阻燃剂不含有含氯或溴的组分。
14.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支化剂包括THPE,TMTC,靛红-双-酚,或其组合。
15.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含有所述支化剂和所述封端剂的所述聚碳酸酯的重均分子量为约20,000g/mol至约40,000g/mol,通过凝胶渗透色谱使用聚碳酸酯标样测得。
16.权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是源自双酚的均聚碳酸酯。
17.权利要求16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是源自不止一种双酚的共聚碳酸酯。
18.权利要求17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是源自一种或多种双酚并且含有一个或多个脂肪族酯单元或芳族酯单元或硅氧烷单元的共聚物。
19.权利要求16至18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包括源自双酚A的单元。
20.权利要求1至19中任一项的组合物,还包括第二聚碳酸酯,其中所述第二聚碳酸酯包括式(1):
其中所述第二聚碳酸酯与所述聚碳酸酯不同,并且其中R1基团的总数的至少60%含有芳族有机基团,并且其余为脂肪族,脂环族,或芳族基团。
21.权利要求20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第二聚碳酸酯包括源自双酚A的单元。
22.权利要求1至21中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组合物的雾度值为小于1.5%,在3.2mm厚度通过ASTM D1003测得。
23.权利要求1至22中任一项的组合物,还包括一种或多种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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