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有五氟磺草胺和氨磺乐灵的协同性除草组合物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63277.3 | 申请日: | 2011-10-27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47390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09 |
| 发明(设计)人: | R.K.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陶氏益农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43/54 | 分类号: | A01N43/54;A01P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陈桉 |
| 地址: | 美国印***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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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含有 五氟磺草胺 氨磺乐灵 协同 除草 组合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含有(a)五氟磺草胺(penoxsulam)和(b)氨磺乐灵(oryzalin)的协同性除草组合物,所述组合物用于防治不期望植被的生长,特别是在果树包括梨果树、核果树、坚果树、柑橘树、橄榄树、葡萄树和其它多年生产果树木中,以及在草地、甘蔗、公园和小巷、靶场和牧场中和在工业植被处理(industrial vegetation management)(IVM)中。
背景技术
保护作物使其免受抑制作物生长的杂草和其它植被(vegetation)的损害是农业中时常复发的问题。为有助解决该问题,合成化学领域的研究人员已经生产出多种有效防治这种不必要的生长的化学品和化学制剂。多种类型的化学除草剂已经在文献中公开且多种已用于商业用途。
在一些情况下,已显示了,除草性活性成分在组合施用时比单独施用时更加有效,这称为“协同作用”。正如在Herbicide Handbook of the Weed Science Society of America,Ninth Edition,2007,p.429中所述,“‘协同作用’[是]两种或更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使得当组合时的效应大于基于对各因素单独应用时响应的预测效应”。本发明基于这样的发现:已知的单独具有除草功效的氨磺乐灵和五氟磺草胺当组合施用时表现出协同效应。
发明内容
本发明涉及协同性除草混合物,其包含除草有效量的(a)五氟磺草胺和(b)氨磺乐灵。所述组合物也可含有农用辅料或载体。
本发明还涉及防治不期望植被的生长的方法,特别是在果树包括梨果树、核果树、坚果树、柑橘树、橄榄树、葡萄树和其它多年生产果树木中,以及在草地、甘蔗、公园和小巷、靶场和牧场中和在工业植被处理(IVM)中。
五氟磺草胺是(2-(2,2-二氟乙氧基)-N-(5,8-二甲氧基-[1,2,4]三唑并[1,5-c]嘧啶-2-基)-6-(三氟甲基)苯磺酰胺的通用名。其除草活性描述在The Pesticide Manual,Fifteenth Edition,2009中。五氟磺草胺防治稻、草地、坚果树和葡萄园作物、谷类和谷物类作物和IVM中的稗草以及多种阔叶杂草和莎草。
氨磺乐灵为4-(二丙基氨基)-3,5-二硝基苯磺酰胺的通用名。其除草活性描述在The Pesticide Manual,Fifteenth Edition,2009中。氨磺乐灵防治坚果树和藤本作物、果树、大豆和草地中的禾草和小种子阔叶杂草。
本申请中所用的术语“除草剂”表示杀死、防治或以不利地改变植物生长的活性成分。除草有效量(herbicidally effective amount)或植被防治量(vegetation controlling amount)是指引起不利改变作用和包括从自然发育中偏离、杀死、调节、脱水、延迟等的活性成分的量。所述术语“植物(plant)”和“植被(vegetation)”包括发芽的种子(germinant seed)、发芽苗(emerging seedlings)、从无性繁殖体发芽的植物(plants emerging from vegetative propagules)和已长成的植被(established vegetation)。
在生长的任何阶段或在种植或发芽前,当将协同性混合物直接施用于植物或植物的所在地时,所述协同性混合物的化合物表现出除草活性。实测效果取决于所要防治的植物种属、植物的生长阶段、稀释的施用参数和喷雾液滴大小(spray drop size)、固体组分的粒度、使用时的环境状况、所用的具体化合物、所用的具体辅料和载体、土壤类型等,以及所施用化学品的量。这些及其它因素可按本领域已知的进行调整以促进非选择性或选择性的除草作用。通常,优选在芽后(post-emergence)对相对不成熟的不期望的植被施用本发明的组合物以实现对杂草的最大防治。
在本发明的组合物中,除草作用为协同作用时,氨磺乐灵与五氟磺草胺的活性成分比(重量-对-重量,wt:wt)的范围为约40:1至约960:1,优选的比为约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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