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制备纳米纤维素的方法和系统、以及纳米纤维素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57835.5 | 申请日: | 2011-11-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926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1-01 |
发明(设计)人: | A·维尼伊恩恩;H·古斯塔夫森;T·科斯基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芬欧汇川集团公司 |
主分类号: | D21H11/16 | 分类号: | D21H11/16;D21H11/08;D21D1/20;D21B1/0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连涛;权陆军 |
地址: | 芬兰赫*** | 国省代码: | 芬兰;FI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制备 纳米 纤维素 方法 系统 以及 | ||
1.制备纳米纤维素的方法,在所述方法中
--借助于第一精磨机(2a)精磨纤维素,
--借助于第一分离器(3a)分离所述精磨的纤维素,使得其至少一部分属于合格部分(A);
--借助于沉淀器(4)从所述合格部分(A)中除去水,并且
--借助于第二精磨机(2b)精磨所述合格部分(A)以产生纳米纤维素。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该方法中,还借助于第二分离器(3b)分离材料,所述借助于第二分离器(3b)的分离在借助于第二精磨机(2b)的精磨之后进行。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借助于第一分离器(3a)分离的一部分材料属于不合格部分(R1),并且进一步在该方法中:
--将所述不合格部分(R1)输送回到第一精磨机(2a)。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精磨机(2a)和/或所述第二精磨机(2b)是锥形精磨机。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所述第二精磨机(2b)的刀片基本上是平的(没有刀刃)。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分离器(3a,3b)是包含穿孔筛板的压力分离器,其中一个单孔的直径是约0.2mm。
7.制备纳米纤维素的系统,所述系统包含:
--用于精磨纤维素的第一精磨机(2a),
--第一分离器(3a),所述第一分离器分离由所述第一精磨机精磨的所述材料,使得其至少一部分属于合格部分(A),
--用于减少所述合格部分(A)中水的量的沉淀器(4),以及
--第二精磨机(2b),其用于精磨属于所述合格部分(A)的材料以产生纳米纤维素。
8.根据权利要求7的系统,其特征在于,在该系统中还包含第二分离器(3b),所述第二分离器用于分离由至少两个精磨机(2a,2b)精磨的所述材料,所述第二分离器(3b)设置在第二精磨机(2b)之后。
9.根据权利要求7至8中任一项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精磨机(2a)和/或所述第二精磨机(2b)是锥形精磨机。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一项的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精磨机(2b)的刀片基本上是平的(没有刀刃)。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项的系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个分离器(3a,3b)是包含穿孔筛板的压力分离器,其中一个单孔的直径是约0.2mm。
12.借助于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方法和权利要求7至11中任一项的系统制备的纳米纤维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芬欧汇川集团公司,未经芬欧汇川集团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57835.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平开门机
- 下一篇:一种新式软管缠绕机的缠绕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