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包装液体茶产品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56867.3 | 申请日: | 2011-11-22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2814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31 |
| 发明(设计)人: | D·G·夏普;H·J·伍利;游小清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23F3/16 | 分类号: | A23F3/16;A23F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1256 | 代理人: | 陈文平 |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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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包装 液体 产品 | ||
发明的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稀释以制备饮料的包装液体产品。具体地,本发明涉及包含压榨茶汁的这类产品。
发明背景
基于茶植物(Camellia sinensis)的饮料已在全世界流行数百年。传统上,这种饮料通过将茶叶冲泡于热水中,且分离水性植物提取物与其余不溶性植物材料来制备。
现今,这类饮料可以通过更方便的方法制备,其省却了最终使用者或消费者处理不溶性植物材料的必要。具体地,该饮料可以由可以在水中方便地溶解和/或稀释的即溶粉末、颗粒或液体浓缩物制备。
发现从茶叶压榨的汁液(而不是采用溶剂从叶中提取)可制备与常规液体茶浓缩物所制备的那些具有不同感官特性的饮料。
以WO 2009/059927(Unilever)公开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了用于制备一种这样的茶汁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提供包含儿茶素类的新鲜茶叶;解析(macerating)该新鲜茶叶,由此得到茶坯(dhool);使该茶坯发酵一段发酵时间,该时间足以将茶坯中儿茶素类的含量降低至小于新鲜茶叶解析(maceration)之前儿茶素类含量的50%(按干重计);然后,从该发酵的茶坯中榨汁,由此得到叶渣和茶汁,其中压榨的汁液的含量为每kg新鲜茶叶至少50ml。
因此,需要以单位剂量的包装的茶汁,其中各单位剂量适于稀释以制备可口的茶饮料。
令人惊奇地,我们发现由于茶汁的独特感官特性,所以消费者喜欢采用特定量的茶汁固体制备的饮料,因此我们认为必须提供包含茶汁且具有特定量的茶固体的包装液体产品。而且,我们发现必须控制液体产品中的儿茶素类的含量在在一定的限度内,以制备消费者可接受的饮料。
试验和定义
茶
为了本发明的目的,“茶”指来自茶植物(Camellia sinensis)的材料。
“绿茶”指基本上未发酵的茶。“红茶”指充分发酵的茶。“乌龙茶”指部分发酵的茶。
“发酵”指当某些内源性酶和底物集合在一起(例如通过叶解析而对细胞机械破碎)时,茶所经历的氧化和水解过程。在该过程中,叶中的无色儿茶素类转化为黄色和橙色至深棕色多酚物质的复杂混合物。
“新鲜茶叶”指从未被干燥至含水量小于30重量%、并通常具有60-90%含水量的茶叶和/或茎。
“茶汁”指使用物理力从新鲜茶叶压榨出的汁液,与使用溶剂提取茶固体制备的提取物不同。
其它
除了在实施例中,或另有明确指出的情况,在本说明书中指示材料的量或反应条件、材料的物理特性和/或用途的所有数字都可以任选地理解为由词语“约”所修饰。
除非另有具体说明,所有量都是以最终产物的重量计。
应当注意的是,在具体说明任何数值范围时,任何特定上限值都可以与任何特定下限值相关联。
为了避免歧义,词语“包含(comprising)”旨在意指“包括(including)”,而不一定是“由...组成(consisting of)”或“由...构成(composed of)”。换句话说,所列出的步骤或项目不必是穷尽的。
本文所见的本发明公开内容被认为涵盖彼此之间多项从属的权利要求中所见的所有实施方式,无论权利要求书中实际有没有多项从属关系或从属是否多余。
发明简述
在第一个方面,本发明提供用于稀释以制备饮料的包装液体产品,其中所述液体产品包含压榨的茶汁,其中所述液体产品中茶固体的总量大于0.42g;其中所述茶固体包含以所述茶固体重量计小于10%的儿茶素类,其中所述包装液体产品具有的总体积为6.0ml至50ml。
发现这样的产品可被稀释以制备饮料,与具有较少茶固体和/或茶固体中包含较高量的儿茶素类的产品相比,其具有改善的消费者接受度。
在另一方面,本发明提供制备饮料的方法,其包括提供根据第一个方面的所述包装液体产品,打开所述包装和使所述液体产品与稀释液体接触。
在更进一步的方面,本发明提供用于制备第一个方面的所述包装液体产品的方法,其包括以下步骤:
(i)从新鲜茶叶压榨茶汁;
(ii)形成开口包装;
(iii)将一部分所述茶汁定量装料到所述包装中;和
(iv)密封所述包装。
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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