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闪光放电管以及闪光灯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54486.1 | 申请日: | 2011-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104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17 |
发明(设计)人: | 森理夫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1/80 | 分类号: | H01J61/80;H01J61/36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闪光 放电 以及 闪光灯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闪光放电管以及具有闪光放电管的闪光灯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在数码照相机、带有照相机功能的便携式电话等的电子设备中安装具有例如棒状的闪光放电管的闪光灯装置。
上述闪光灯装置的闪光放电管基本上由玻璃管、作为设置在玻璃管的一端部的阳极侧电极的阳极电极以及作为设置在玻璃管的另一端部的阴极侧的阴极电极构成(例如,参照专利文献1)。一般来讲,在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中使用例如硼硅酸玻璃,在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中,考虑到针对发光的热冲击等的耐久性而使用例如钨。
另外,近年来,具有闪光灯装置的电子设备能够利用摄像数据的数字化而将拍坏的摄像数据(例如,照片)删除,因此,拍摄张数显著增加。伴随于此,闪光灯装置的发光次数也显著增加。因此,就需要闪光灯装置具有超过以往的针对发光的耐久性(发光耐久性)。
但是,由于闪光发光时的压力,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中会产生裂纹,而会使封入到放电管内的稀有气体的泄漏或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的强度降低,因而会使闪光灯装置的耐久性降低。因此,需要增加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的强度。
一直以来,为了增加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的强度,可以使用石英玻璃作为玻璃管。一般来讲,石英玻璃是主要由二氧化硅构成的玻璃,具有熔点为大约2000℃、热膨胀系数为大约0.55×10-6/℃的特性。另外,石英玻璃对于闪光放电管发光时引起的热冲击具有很强的耐热冲击性,并且在从紫外线到红外线的光波段中具有很高的透过性。因此,强度高并具有高透过性的石英玻璃作为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被广泛使用。
另外,闪光放电管的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中所使用的钨的熔点为大约3400℃、热膨胀系数为大约4.5×10-6/℃,并且针对热冲击具有充分的耐久性。
但是,石英玻璃的熔点以及热膨胀系数与钨的熔点以及热膨胀系数显著不同。因此,在对玻璃管进行加热熔融后,将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直接焊接于玻璃管的情况下,由于熔点以及热膨胀系数之差的缘故,存在有在玻璃管或电极密封部中会产生裂纹的这一课题。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课题,将以具有石英玻璃的热膨胀系数与钨的热膨胀系数之间的热膨胀系数的多种玻璃形成的微珠(bead)部焊接固定于玻璃管,通过固定在玻璃管的微珠部而将作为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的钨固定在玻璃管上。
另外,作为其他的方法,例如利用由热膨胀系数不同的多种玻璃形成的接续玻璃而将硼硅酸玻璃和石英玻璃连接,从而增加了闪光放电管的玻璃管的强度。由此,利用接续玻璃吸收了石英玻璃与作为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的钨之间的热膨胀系数之差。
但是,在增加玻璃管的强度的情况下,虽然玻璃管的耐久性增加,但由于阳极电极以及阴极电极的耐久性与原来相同,因此,作为闪光放电管的耐久性并没有改变。因此,例如在阴极电极中使用烧结金属体来降低针对电极的放电的影响。另一方面,在阳极电极中,由于原封不动地使用钨,因此,阳极电极的耐久性与玻璃管相比变弱,其结果是,闪光放电管的发光耐久性降低。
因此,需要特别考虑阳极电极对闪光放电管的发光耐久性的影响。
即,所期待的是:增加玻璃管的强度,且提高阳极电极侧电极的耐久性,并增加闪光放电管的发光耐久性。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JP特开2006-244896号公报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闪光放电管具有玻璃管、设置在玻璃管的一端部的阳极侧电极、以及设置在玻璃管的另一端部的阴极侧电极,玻璃管由第一玻璃管和在第一玻璃管的两个端部通过接续玻璃管被连接的第二玻璃管构成,接续玻璃管具有第一玻璃管的热膨胀系数与第二玻璃管的热膨胀系数之间的热膨胀系数,并且,阳极侧电极的外径相对于玻璃管的内径的比率为43.5%以上。
由此,与玻璃管只由一种玻璃管形成的情况相比,能够实现一种增加玻璃管的强度并增加闪光放电管的发光耐久性的闪光放电管。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闪光放电管的剖面图。
图2是表示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闪光放电管的发光耐久性试验结果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的闪光放电管进行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实施方式中的闪光放电管的剖面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54486.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