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由铝合金产品制成的成型汽车部件及其制造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53233.2 | 申请日: | 2011-10-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89534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03 |
发明(设计)人: | 阿克塞尔·亚力山大·马里亚·斯梅伊尔斯;苏尼尔·科斯拉;布鲁诺·谢佩尔斯;阿拉斯泰尔·怀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阿莱利斯铝业迪弗尔私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C21/10 | 分类号: | C22C21/10;C22F1/053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慧永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90 | 代理人: | 杨国强;张淑珍 |
地址: | 比利时*** | 国省代码: | 比利时;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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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铝合金 产品 制成 成型 汽车部件 及其 制造 方法 | ||
1.一种铝合金轧制板产品,所述产品经烤漆过程后的屈服强度高于160MPa,规格为0.5mm至4mm、优选0.7mm至3.5mm,并以wt%计具有下列组成:
任选的一种或多种选自于下列元素所组成的组中的元素:Zr0.04至0.25、Cr0.04至0.25、Mn0.10至0.50;
其它元素和不可避免的杂质,各自至多为0.05%,总量至多为0.2%;余量为铝。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铝产品,其中,所述铝合金以wt%计包含:
Zn 1.5至4.0
Mg 0.3至1.5
Cu 0至1.0
Mn 0至0.15,优选0至0.05
0.04至0.25的Zr或0.04至0.25的Cr
Ti 0至0.15
Fe 0至0.35
Si 0至0.5
其它元素和不可避免的杂质,各自至多为0.05%,总量至多为0.20%;余量为铝。
3.如权利要求1-2中任一项所述的铝产品,其中,Zn含量低于3.8%,优选低于3.5%。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铝产品,其中,Mg含量为至少0.4%,优选至少0.45%。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铝产品,其中,Mg含量低于1.0%,优选低于0.9%。
6.如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铝产品,其中,Cu含量低于0.2%,更优选低于0.10%。
7.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铝产品,其中,所述轧制铝板产品在至少一侧具有金属包层。
8.一种成型铝合金部件、优选汽车车身部件,所述部件的规格为0.5mm至4mm,且在依次进行固溶热处理、淬火、成型操作、以及进行烤漆过程之后,屈服强度高于160MPa、优选高于200MPa;其中,所述铝合金具有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组成。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成型铝合金部件,其中,所述部件的规格为0.5mm至4mm,且在依次进行固溶热处理、淬火、成型操作、以及进行最高施加温度为140℃的烤漆过程之后,屈服强度高于160MPa、优选高于200MPa;其中,所述铝合金具有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组成。
10.一种制造机动车成型铝合金部件的方法,所述成型部件经烤漆过程后的屈服强度高于160MPa,所述方法包括:
(a)提供具有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的化学组成的轧制铝板产品,所述产品的规格为0.5mm至4mm,所述铝板的屈服强度为至少160MPa、优选低于280MPa;
(b)将所述铝合金板成型,获得成型汽车板件;
(c)将所述成型汽车车体板件与一个或多个其它金属部件组装,产生形成机动车组件的组装件;
(d)将所述机动车组件进行烤漆过程。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烤漆过程在不超过140℃、优选不超过130℃的温度下进行。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型汽车板件在所述烤漆过程之前已进行预时效处理。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型汽车板件在所述烤漆过程之前已进行温度范围为65℃至210℃的预时效处理。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成型汽车板件在所述烤漆过程之前已进行温度范围为65℃至130℃的预时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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