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HDAC抑制剂与血小板减少症药物的组合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2418.3 | 申请日: | 2011-08-3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7955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P·W·阿塔德亚;R·W·约翰斯通;H·M·普林斯;M·J·比什顿;S·J·哈里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诺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31/167 | 分类号: | A61K31/167;A61K31/385;A61K31/395;A61K31/4045;A61K31/4152;A61K31/4965;A61K31/573;A61K31/69;A61K31/706;A61K38/16;A61K45/06;A61P35/00;A61P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沈端 |
地址: | 瑞士*** | 国省代码: | 瑞士;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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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hdac 抑制剂 血小板 减少 药物 组合 | ||
1.(a)N-羟基-3-[4-[[[2-(2-甲基-1H-吲哚-3-基)乙基]氨基]甲基]苯基]-2E-2-丙烯酰胺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盐与(b)抗血小板减少症药的组合在制备用作多发性骨髓瘤药的药物中的用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血小板减少症药是TPO模拟物。
3.如权利要求1或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抗血小板减少症药是艾曲波帕、罗米司亭、或者两者。
4.如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还包含有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另一种药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药物是蛋白酶体抑制剂。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蛋白酶体抑制剂是保特佐米。
7.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用途,其中所述组合还包含地塞米松。
8.以下组合:
(a)HDAC抑制剂,选自帕比司他、罗米地辛、伏立诺他、以及它们的组合;
(b)抗血小板减少症药,选自艾曲波帕、罗米司亭、或者两者;以及任选的
(c)抗代谢药,选自5-氮杂胞苷、地西他滨、或者两者,
在制备用作MDS和/或AML药的药物中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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