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42099.6 | 申请日: | 2011-06-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081186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01 |
发明(设计)人: | 高桥康文;藤本正久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42 | 分类号: | H01M4/42;H01M4/133;H01M4/134;H01M4/36;H01M4/38;H01M4/46;H01M4/505;H01M4/525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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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有含有正极活性物质的正极、含有负极活性物质的负极和非水电解质,其特征在于,
选自锌、铝、锡、钙和镁中的至少一种金属颗粒和炭材料混合而得到的物质作为所述负极活性物质使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颗粒为选自锌和铝中的至少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金属颗粒和所述炭材料的总量,所述金属颗粒以1~50质量%的范围含有。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金属颗粒和所述炭材料的总量,所述金属颗粒以1~30质量%的范围含有。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的填充密度为1.7g/cm3以上且3.0g/cm3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的填充密度为1.8g/cm3以上且2.5g/cm3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含有锂-镍-钴-锰复合氧化物。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颗粒的平均粒径为0.25~50μm。
9.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颗粒的平均粒径为1~2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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