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照明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180038103.1 | 申请日: | 2011-06-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119359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5-22 | 
| 发明(设计)人: | J·伯迈斯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库珀·克劳斯-海因兹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1V3/04 | 分类号: | F21V3/04;F21V9/08;F21V11/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张兰英 |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明器 | ||
1.一种照明器(1),所述照明器至少由照明器外壳(2)和透明或半透明保护盆/保护罩(3)构成,其中,发光体(4)和相关的电气或电子部件(5)能设置在所述照明器外壳(2)内,且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特别是可拆除地连接到所述照明器外壳(2),
其特征在于
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配置有用于对由所述发光体发出的光进行光谱过滤的过滤装置(6,9)和/或眩光限制装置(7)。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和/或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配置于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的盆内侧(8)。
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和/或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设置在所述盆内侧(8)上。
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是设置在或施加于所述盆内侧(8)的过滤膜或过滤涂层(9)。
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以表面覆盖的方式设置在或施加于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的位于其盆内侧(8)上的透明或半透明区域上。
6.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设置在所述盆内侧(8)上。
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插入或胶粘到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
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是不透明膜(10)。
9.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是不透光的膜(10)。
10.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是涂覆塑料膜。
11.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和/或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关于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互补地形成。
12.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至少设置在所述保护盆/保护罩(3)的未被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覆盖的区域(11)内。
13.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设置在所述盆内侧(8)和所述过滤装置(6)之间。
14.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和/或所述过滤装置(6)特别是沿所述照明器的纵向(12)在所述保护盆/保护罩的整个长度上延伸。
15.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关于所述照明器(1)的中间发光方向(13)对称地设置。
16.如权利要求中1-14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关于所述照明器(1)的中间发光方向(13)非对称地设置。
17.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和/或所述过滤装置(6)能在安装所述照明器(1)时设置就位。
18.如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
其特征在于
所述过滤装置(6)和/或所述眩光限制装置(7)设计为改型套件。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库珀·克劳斯-海因兹有限责任公司,未经库珀·克劳斯-海因兹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3810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圆台柱帽模具
 - 下一篇:脚手架门型立杆框架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