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提供活性气体流的设备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29523.3 | 申请日: | 2011-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3452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13 |
发明(设计)人: | T.B.霍尔贝切;R.T.赖希;P.多布森;C.J.德维里;A.R.T.塔塔雷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兰德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H05H1/24 | 分类号: | H05H1/24;A61B18/00;A61C17/02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晨 |
地址: | 德国***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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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提供 活性 气体 设备 | ||
1.一种用于提供部分电离的气态等离子体流以便对治疗部位进行治疗的设备,所述设备包括微型等离子体单元和多个电极,所述微型等离子体单元限定体积,在所述体积中,从气源流过单元进口的气体能够被激励以形成非热气态等离子体并通过单元出口排出,所述多个电极用于接收电功率以便激励所述单元中的气体以形成所述非热气态等离子体,其中,所述设备包括施加器头,所述施加器头被构造成位于治疗部位附近,所述施加器头能够从所述设备拆卸,并且所述等离子体单元位于所述施加器头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设备是手持式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设备被形成为连接到铰接臂的附件,其是用于保持牙科医生的钻具的种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施加器头被构造并确定尺寸以便插入人或动物的口腔中以便治疗人或动物的牙齿或牙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施加器头采取刷的形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等离子体单元具有不超过10 ml的自由气体空间,其中电极被间隔开不超过10 mm。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设备,包括用于容纳气源和电功率源的外壳,所述外壳具有用于连接到所述施加器头的互补部分的连接部分,使得当被连接时气体能够被供应到所述单元并且电功率能够被供应到所述电极。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设备,其中,所述电功率源包括电池和至少一个电路,所述至少一个电路用于将所述电池的输出转换成适合于所述非热气态等离子体的产生的脉冲DC或AC信号。
9.一种用于提供部分电离的等离子体流以便对治疗部位进行治疗的手持式设备,所述设备包括施加器头和微型化等离子体单元,所述微型化等离子体单元限定体积,在所述体积中,从气源流过单元进口的气体能够被激励以形成非热气态等离子体并通过单元出口排出以便由所产生的等离子体对治疗部位进行治疗,其中,所述等离子体单元位于所述施加器头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手持式设备,其中,所述施加器头能够从所述设备拆卸。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设备,其中,所述微型化等离子体单元具有1和5 ml之间的自由气体空间。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手持式设备,其中,所述微型化等离子体单元具有小于1 ml的自由气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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