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使用电子钱包管理通过网络的支付装置的方法、支付装置管理设备以及支付装置管理程序无效
| 申请号: | 201180025667.1 | 申请日: | 2011-05-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9185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2-06 |
| 发明(设计)人: | 根津聪;河野善乔 | 申请(专利权)人: | 日本电气株式会社;NEC软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6Q20/02 | 分类号: | G06Q20/02;G06Q20/32;G06Q20/40 |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闫晔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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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使用 电子 钱包 管理 通过 网络 支付 装置 方法 设备 以及 管理程序 | ||
1.一种结算设备,连接至用户使用的终端和商业运营商站点中的每一个以管理支付系统并结算账户,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连接至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所述结算设备包括:
账户管理存储单元,接收并存储通过使用所述支付系统来结算账户所需的信息;
账户管理功能单元,针对每个用户,绑定和管理所接收的信息和使用所述信息的支付系统;以及
结算管理功能单元,当从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请求特定用户的结算处理时,使用所述账户管理功能单元来标识所述特定用户能够使用的支付系统,并使用与所述特定用户从所标识的支付系统中选择的支付系统绑定的所需信息来执行所述结算处理,所述结算处理由所选择的支付系统执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算设备,其中,
所述结算管理功能单元执行的所述结算处理是通过划分为信用处理和结算确认处理两个阶段来执行的,在所述信用处理完成之后,向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通知所述信用处理完成,在从所通知的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指示执行所述结算确认处理之后,执行所述结算确认处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结算设备,其中,
所述结算管理功能单元执行的所述结算处理是通过划分为信用处理和结算确认处理两个阶段来执行的,如果在所述信用处理期间或者在所述信用处理之后,从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或者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取消所述结算处理,则通过回退针对其已经执行了所述信用处理的所述支付系统来恢复所述信用处理之前的状态。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结算设备,还包括:
多个结算接口,用于根据来自所述结算管理功能的指令,请求外部系统执行全部或部分所述结算处理,其中,
向所述多个结算接口指示的方法是针对所有所述结算接口统一的相同方法。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中任一项所述的结算设备,其中
所述特定用户能够选择的支付系统是所述特定用户已经向其发送了所述所需信息的支付系统,所述支付系统在已经请求了针对所述特定用户的结算处理的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处也可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中任一项所述的结算设备,还包括:
历史管理存储单元,将执行所述结算处理时的信息存储为历史信息;以及
历史管理功能单元,管理每个用户的历史信息,并响应于请求输出所述历史信息。
7.一种结算管理系统,其中用户使用的终端、连接至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的商业运营商站点以及管理支付系统并结算账户的结算设备互相连接,其中
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向所述结算设备发送通过使用所述支付系统结算账户所需的信息,并在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处进行交易时向所述结算设备指定所述支付系统,
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请求所述结算设备在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处执行部分或全部结算处理,以及
所述结算设备是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结算设备。
8.一种由结算设备执行的结算方法,所述结算设备连接至用户使用的终端和商业运营商站点中的每一个以管理支付系统并结算账户,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连接至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所述结算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准备账户管理存储单元,所述账户管理存储单元接收并存储通过使用所述支付系统来结算账户所需的信息;
针对每个用户,绑定和管理所接收的信息和使用所述信息的所述支付系统;以及
当从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请求特定用户的结算处理时,执行账户管理功能步骤来标识所述特定用户能够使用的支付系统,并使用与所述特定用户从所标识的支付系统中选择的支付系统绑定的所需信息,利用所选择的支付系统来执行所述结算处理,所述结算处理由所述所选择的支付系统执行。
9.一种并入结算设备的结算程序,所述结算设备连接至用户使用的终端和商业运营商站点中的每一个以管理支付系统并结算账户,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连接至所述用户使用的所述终端,所述程序使计算机用作所述结算设备,所述结算设备包括:
账户管理存储单元,接收并存储通过使用所述支付系统来结算账户所需的信息;
账户管理功能单元,针对每个用户,绑定和管理所接收的信息和使用所述信息的支付系统;以及
结算管理功能单元,当从所述商业运营商站点请求特定用户的结算处理时,使用所述账户管理功能单元来标识所述特定用户能够使用的所述支付系统,并使用与所述特定用户从所标识的支付系统中选择的支付系统绑定的所需信息来执行所述结算处理,所述结算处理由所选择的支付系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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