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船舶用推进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80021750.1 | 申请日: | 2011-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58628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2 |
发明(设计)人: | 云石隆司;秋山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菱重工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3H5/125 | 分类号: | B63H5/125;B63H21/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岳雪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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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船舶 推进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将设置于船内的原动机的动力向螺旋桨传递的动力传递机构使用伞齿轮的船舶用推进装置。
背景技术
近年来,作为船舶用推进装置,方位推进器的使用有增加的趋势。方位推进器为在沿水平方向旋转360度的吊舱内装备螺旋桨的构成,因此,与由固定轴螺旋桨和舵进行的推进不同,可以使船舶向任意的方向移动,或正确地维持当前位置。
这种方位推进器具有机械传递设置于船内的原动机的动力来驱动螺旋桨的方式、和向设置于吊舱内的电动机供给在船内发电的电力来驱动螺旋桨的方式。
上述的方位推进器还具备与吊舱一体旋转的方向舵(舵)。
如图2所示,方位推进器1例如安装于船舶S的船尾等使用。如图3所示,该方位推进器1具备吊舱2、螺旋桨3、方向舵4。
该情况下的方向舵4由水平截面形成梯形状且包含与船舶S的连结轴部的上部支柱4a和向吊舱2的下方延伸并具有同样的梯形截面形状的下部支柱4b构成。比上部支柱4a更下方的部分、即具备方向舵4及螺旋桨3的吊舱2通过未图示的旋转装置相对于船舶S可一体转动(参照图中箭头标记R)。
在船舶S的船内设置有原动机5,原动机5的动力经由两组伞齿轮单元6、7向螺旋桨3传递。
该情况下,原动机5的动力通过配设于船内的伞齿轮单元6将水平方向的驱动力变换为垂直方向,进而通过配设于吊舱2的内部的伞齿轮单元7将垂直方向的驱动力变换为水平方向并向螺旋桨3传递。图中的标记8是船内水平驱动轴,9是垂直驱动轴,10是吊舱内水平驱动轴。
下述专利文献1中公开有使用船内动力使螺旋桨旋转的船舶用推进装置,驱动力传递系统使用有伞齿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第4279627号公报
但是,由于近年来的环境限制强度,从而寻求清洁能量的使用及燃耗率的提高。因此,期望开发有效利用排热回收的过剩电力来削减运行费用,而且,船体内的构成设备类配置的自由度高的船舶用推进装置。
发明内容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情况而创立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船舶用推进装置,能够有效利用过剩电力,削减运行费用,并且提高船体内的构成设备配置自由度。
为了解决上述课题,本发明采用下述方式。
本发明一方面的船舶用推进装置,其具备驱动力传递机构,该驱动力传递机构使用变换驱动轴的动力传递方向的伞齿轮单元,将驱动力从设置于船内的动力源传递至吊舱的螺旋桨,其中,作为所述动力源,具备设置于船内的一对电动机,所述驱动力传递机构从分别与所述电动机连结的一对船内水平驱动轴经由船内伞齿轮单元向垂直驱动轴传递所述驱动力,进而从所述垂直驱动轴经由吊舱内伞齿轮单元向吊舱内水平驱动轴传递所述驱动力,驱动所述螺旋桨。
根据这种船舶用推进装置,作为动力源具备设置于船内的一对电动机,驱动力传递机构从分别与电动机连结的一对船内水平驱动轴经由船内伞齿轮单元向垂直驱动轴传递驱动力,进而从垂直驱动轴经由吊舱内伞齿轮单元向吊舱内水平驱动轴传递驱动力,从而驱动螺旋桨,因此,以有效利用过剩电力驱动的电动机的输出作为驱动力,将该驱动力通过驱动力传递机构传递至螺旋桨而使其旋转,由此得到船舶的推进力。由于设有一对电动机,故而通过两个电动机来确保必要的输出即可,因此,通过电动机的小型化,船体内的设备配置自由度提高。
根据上述的本发明,可以提供能够有效利用过剩电力,削减运行成本,并且船体内的构成设备的配置自由度提高的船舶用推进装置。因此,可以得到能够使用通过排热回收得到的过剩电力,并且使用清洁能量的电力提高船舶航行的燃耗率的显著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是作为本发明的船舶用推进装置的一实施方式表示带方向舵的方位推进器的概略构成图;
图2是表示在船尾安装有船舶用推进装置(带方向舵的方位推进器)的船舶的图;
图3是表示有关船舶用推进装置(带方向舵的方位推进器)的现有例的概略构成图。
标记说明
1A:方位推进器(船舶用推进装置)
2:吊舱
3:螺旋桨
4:方向舵(支柱)
6:船内伞齿轮单元
7:吊舱内伞齿轮单元
8、8a:船内水平驱动轴
8b:船内水平反转轴
9:垂直驱动轴
10:吊舱内水平驱动轴
M:电动机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基于附图说明本发明的船舶用推进装置的一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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