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将不可再充电手电筒转变为可再充电手电筒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180017603.7 | 申请日: | 2011-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28699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1-09 |
发明(设计)人: | 卡尔·赫尔曼·贝格尔 | 申请(专利权)人: | 卡尔·赫尔曼·贝格尔 |
主分类号: | F21L4/08 | 分类号: | F21L4/08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丁文蕴;杜德海 |
地址: | 澳大利亚***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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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可 充电 手电筒 转变为 方法 | ||
1.一种用于将不可再充电手电筒转变为可再充电手电筒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将原始的尾盖从所述手电筒去除;
将可再充电电池放入所述手电筒的壳体内;和
使用替换的尾盖代替所述原始的尾盖,其中,所述替换的尾盖包括用于从再充电基座接收电能来将所述可再充电电池再充电的电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从再充电基座接收电能的电路包括次级线圈,该次级线圈用于从所述再充电基座中的初级线圈接收感应电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从再充电基座接收电能的电路包括外部电触点,用于与所述再充电基座的相应外部电触点建立电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不可再充电手电筒为由MagInstrument,Inc.制造的Maglite(注册商标)牌手电筒。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替换的尾盖的外部形状和结构大约与所述原始的尾盖的外部形状和结构相同。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再充电电池包括选自下面的电池技术:铅酸、锂离子、锂硫、锂钛、镍镉、镍铁、镍氢、镍金属氢化物、镍锌和多硫化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可再充电电池包括一体的电压转换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替换的尾盖包括插孔式连接部,用于将所述替换的尾盖电连接到所述可再充电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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