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管理服务器室的空气调节系统和空气调节控制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180001102.X | 申请日: | 2011-05-1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832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30 |
| 发明(设计)人: | 村山大;高木康夫;花田雄一;大谷秀吉;木下朋行;森本博之;高桥康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 主分类号: | F24F11/02 | 分类号: | F24F11/02 |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杨谦;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管理 服务器 空气调节 系统 控制 方法 | ||
1.一种空气调节系统,用于管理服务器室,上述服务器室具有分离的第一空间和第二空间,在上述第一空间与上述第二空间之间设置有服务器,流入到上述第一空间的供气被上述服务器的发热加热后,经由上述第二空间作为回气流出,上述空气调节系统的特征在于,具备:
外气导入装置,调整外气的导入量来进行导入;
回气导入装置,调整从上述服务器室的第二空间流出的上述回气的导入量来进行导入;
加湿器,能够加湿上述外气和上述回气中的至少一方;
冷却器,能够冷却上述外气和上述回气中的至少一方;
鼓风机,将来自上述加湿器的上述回气和上述外气以及来自上述冷却器的上述回气和上述外气作为上述供气,使上述供气流入到上述第一空间,并使上述回气从上述第二空间流出;和
控制装置,上述控制装置具备:
外气状态测量值取得部,取得外气温度的测量值和外气湿度的测量值;
控制内容设定部,根据由上述外气状态测量值取得部取得的上述外气温度的测量值和上述外气湿度的测量值,设定控制内容,该控制内容用于生成预先设定的温度、绝对湿度和相对湿度的目标范围内的供气;和
控制部,根据由上述控制内容设定部设定的控制内容,控制上述外气的导入量、上述回气的导入量、上述加湿器的控制量、上述冷却器的控制量、以及上述鼓风机的送风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内容设定部根据由上述外气状态测量值取得部取得的上述外气温度的测量值和上述外气湿度的测量值,判断外气的状态对应于由上述温度的目标范围、上述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上述相对湿度的目标范围以及焓的目标范围所分割的多个空气状态范围中的哪个,上述焓的目标范围对应于与上述温度的目标范围、上述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和上述相对湿度的目标范围相对应的范围的空气状态,
与相应的空气状态范围相对应地设定控制内容,使得使用上述外气导入装置、上述回气导入装置、上述冷却器和上述加湿器的一部分或全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内容设定部根据由上述外气状态测量值取得部取得的上述外气温度的测量值和上述外气湿度的测量值,判断外气状态对应于第一空气状态范围、第二空气状态范围,第三空气状态范围,第四空气状态范围和第五空气状态范围中的哪个,来设定与相应的空气状态范围相对应的控制内容,
上述第一空气状态范围是,外气状态在上述温度的目标范围内,并且在上述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内,并且在上述相对湿度的目标范围内;
上述第二空气状态范围是,外气状态低于上述供气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的下限值并且低于上述焓范围的下限值;
上述第三空气状态范围是,外气状态在上述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内,并且低于上述温度的目标范围的下限值或在上述相对湿度的目标范围的上限值以上;
上述第四空气状态范围是,外气状态在上述焓的目标范围内,并且低于上述绝对湿度的目标范围的下限值或超过上述温度的目标范围的上限值;
上述第五空气状态范围,外气状态在上述第一空气状态范围、上述第二空气状态范围、上述第三空气状态范围和上述第四空气状态范围以外的范围。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空气调节系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控制内容设定部根据由上述外气状态测量值取得部取得的外气温度的测量值和外气湿度的测量值,
在判断为外气状态对应上述第一空气状态范围时,设定控制内容为,使回气量最小,
在判断为外气状态对应上述第二空气状态范围时,设定控制内容为,调整上述回气量和外气导入量,使得按规定比率混合外气和回气来进行导入,并且利用上述加湿器进行必要量的加湿处理,
在判断为外气状态对应上述第三空气状态范围时,设定控制内容为,调整回气量和外气导入量,使得按规定比率混合外气和回气来进行导入,
在判断为外气状态对应上述第四空气状态范围时,设定控制内容为,使回气量最小,并利用上述加湿器进行必要量的加湿处理,
在判断为外气状态对应上述第五空气状态范围时,设定控制内容为,使外气导入量最小,并利用上述冷却器进行冷却处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未经株式会社东芝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80001102.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光伏装置的表面成核玻璃
- 下一篇:一种数据分组方法及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