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定位夹具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521954.9 | 申请日: | 2011-12-1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479991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0-10 |
| 发明(设计)人: | 李素华;邱勇;高峰;钟立华;黄秀颀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25B11/00 | 分类号: | B25B11/00 |
| 代理公司: | 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杨林洁;黄晓明 |
| 地址: | 2153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定位 夹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定位夹具,尤其涉及一种应用到OLED玻璃基板上的定位夹具。
背景技术
显微镜定位夹具一般是在机械制造或其他工作过程中用来固定被定位物体,例如OLED的玻璃基板,使被定位物体能够定位在正确的位置,以便后续安装或检测等。图1示意的是现有技术中常用的一种定位玻璃基板的定位夹具10,该定位夹具10包括固定基座11、与固定基座11前后相对设置的定位主体12以及连接在固定基座11与定位主体12之间的连接体13,定位主体12具有用以抵压在玻璃基板上的竖直抵压面120。使用时,玻璃基板被放置于一基台上,然后手动或通过其他手段促使定位夹具10的定位主体12相对基台的上表面前后移动,直至定位主体12的抵压面120抵压在玻璃基板的侧面上,实现对玻璃基板的定位,利于后续检测玻璃基板。
然而,玻璃基板为较薄物体,由于较薄物体的厚度小,其侧面的面积较小,以致定位主体12与较薄物体接触的面积较小,在定位夹具10与较薄物体接触时以及该较薄物体被该定位夹具10定位后,定位主体12容易向上脱离较薄物体的侧面而攀爬到较薄物体的上表面,导致较薄物体被定位主体12划伤、损坏,无法实现对较薄物体对的定位。
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的定位夹具,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了一种具有改善定位效果的定位夹具。
为实现前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定位夹具,用以定位被定位物体,其包括相互固定在一起的固定主体与定位主体,所述定位主体设有用以抵压被定位物体以定位被定位物体的抵压面,所述定位夹具还包括在上下方向上被压缩夹持在固定主体与定位主体之间的弹性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弹性体设有向下抵压在定位主体上的第一抵压部及向上抵压在固定主体上的第二抵压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弹性体为螺旋弹簧,所述弹性体设有向下抵压在定位主体上的第一抵压部、向上抵压在固定主体上的第二抵压部及连接第一、第二抵压部的螺旋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夹具包括将固定主体与定位主体固定在一起以避免定位主体相对固定主体前后移动的凸轴,所述弹性体套设于凸轴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主体包括位于定位主体上方的加强体,加强体设有上下贯穿的通孔,定位主体设有与通孔上下对齐的凹孔,凸轴上下两端分别固定于通孔与凹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主体为一体设置,其包括与加强体前后相对设置的固定基座及连接固定基座与加强体的连接体,所述加强体与定位主体的宽度均大于固定基座与连接体的宽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凸轴向上凸伸超过固定主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定位主体包括顶面、用以靠贴在基台上的底面,抵压面位于定位主体的前端,凹孔是自该顶面向下凹陷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基座与连接体向左右两侧延伸超过该凸轴。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固定基座包括基部及自基部后端向下凸伸的凸出部,基部与连接体的底面位于同一水平面,所述凸轴设置为左右间隔开的一对。
本实用新型由于定位夹具包括在上下方向上被压缩夹持在固定主体与定位主体之间的弹性体,弹性体对定位主体施加向下的力,避免定位主体向上移动,即使该被定位物体的厚度很薄,定位主体不会向上脱离而滑到被定位物体上,如此,改善了定位夹具对被定位物体的定位效果,避免了定位夹具划伤损坏被定位物体。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定位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定位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请参见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定位夹具20用于定位放置在基台上的被定位物体例如玻璃基板,以使该玻璃基板能够定位在准确位置,以便接受检测。该定位夹具20包括固定主体21、位于固定主体21下方的定位主体22、在上、下方向上压缩夹持于固定主体21与定位主体22之间的弹性体23、以及将固定主体21与定位主体22固定在一起且左右间隔开的一对凸轴24。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52195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