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输处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120503577.6 | 申请日: | 2011-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7432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8 |
发明(设计)人: | 边晓燕;陈惠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肇庆全商联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1/06 | 分类号: | H04M11/06;H04N21/214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汤喜友 |
地址: | 526000 广东省肇庆市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融合 内核 传输 处理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内核传输处理系统,具体涉及一种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输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数字有线广播电视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同时光纤在宽带网络接入中作为主流介质推广,现在很多用户家中如果需要同时使用互联网、有线电视、电话服务,就想要通过三个网络线同时使用方可,大大浪费了耗材,而且一旦出现问题就需要分别咨询各个运营商,给用户的使用带来了不便。现有技术中也有三网融合的相关报道,但是现有的三网融合的系统往往不能对前端的信号进行输出切换和控制。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于提供一种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可对传送到用户端的三网的输出信息进行切换和控制。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包括电视信号端、电信信号端、计算机网络信号端、合路器、分路器、光发射机、光节点、导播平台,电视信号端通过一电视发射机将电视信号传输至合路器,电信信号端通过一局用数据墙机将电信信号传输至合路器,计算机网络信号端通过一路由器将网络信号传输至合路器,合路器对所述电视信号、电信信号、网络信号进行融合后通过光发射机经分节点传输至导播平台,所述导播平台对融合后的信息进行处理后通过分路器传送至各用户端。
优选地,所述分节点与导播平台通过同轴电缆相连接。
优选地,所述光发射机通过光纤与光节点连接。
本实用新型所阐述的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导播平台,是一个视频信息导播的综合平台,其设有广告商登录单元及智能社会管理登录单元,共同完成导播的控制和操作。一方面,可以将所有的输入、输出视频信号和VGA信号等整合在一个导播平台上,让管理者可以在远程任意一台计算机上实时控制视频的输出选择和切换等功能,创造性地解决了三网融合问题。另一方面,其上设有智能社会管理登录单元,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利用导播平台,进行政府宣传、公共信息传播等政府信息化管理工作。再者,广告商等可以利用导播权限进行产品宣传、广告展示等。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及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做进一步描述,以便于更清楚的理解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思想。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的结构框图。如图1所示, 基于三网融合的内核传送处理系统,包括电视信号端1、电信信号端2、计算机网络信号端3、合路器4、光发射机5、光节点6、导播平台7,分路器8。电视信号端1通过一电视发射机9将电视信号传输至合路器4,电信信号端2通过一局用数据墙机10将电信信号传输至合路器4,计算机网络信号端3通过一路由器11将网络信号传输至合路器4,合路器4对所述电视信号、电信信号、网络信号进行融合后通过光发射机5经分节点6传输至导播平台7,导播平台7对融合后的信息进行处理后通过分路器8传送至各用户端。导播平台7可以是一台监控计算机,也可以是其他的处理器,其设有广告商登录单元及智能社会管理登录单元,共同完成导播的控制和操作。一方面,可以将所有的输入、输出视频信号和VGA信号等整合在一个导播平台上,让管理者可以在远程任意一台计算机上实时控制视频的输出选择和切换等功能,创造性地解决了三网融合问题。另一方面,其上设有智能社会管理登录单元,政府职能部门可以利用导播平台,进行政府宣传、公共信息传播等政府信息化管理工作。再者,广告商等可以利用导播权限进行产品宣传、广告展示等。光发射机5与分节点6通过光纤实现信息传输,分节点6和导播平台7通过同轴电缆实现信息交互。本实用新型系统适合家庭、生活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用三网融合综合信息、通信的服务。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根据以上描述的技术方案以及构思,做出其它各种相应的改变以及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以及变形都应该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肇庆全商联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肇庆全商联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503577.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现场信息采集仪
- 下一篇:一种基于移动终端的音乐播放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