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车载执法终端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469870.5 | 申请日: | 2011-11-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347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 发明(设计)人: | 戴国裕;简书候;郑清松;王松伟;柯志彬;沈煌茂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建远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G08B25/00 | 
| 代理公司: | 厦门市诚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5209 | 代理人: | 方惠春 | 
| 地址: | 362000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高新***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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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执法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通讯设备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车载执法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现有移动警务系统主要在现场取证和集群调度两个方面存在着严重不足:现场取证内容单一,如只有文字和图片、现场取证实非智能性,功能缺乏;集群调度系统结构使用复杂功能单一,无法满足数据传输需要;系统建网及维护成本高、覆盖面小、通讯容量小、易被干扰;系统制式不同一,相互兼容性差。
发明内容
因此,针对上述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可以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难题,提高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同时录像资料还可以作为执法证据,在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保护警方合法权益的车载执法终端。
为解决此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方案:一种车载执法终端,包括车载电源、GPS定位主机、视频服务器、存储器、摄像头、监控中心及客户端服务器,所述车载电源分别与GPS定位主机和视频服务器的电源端相连接,所述存储器和摄像头均与视频服务器相连接,所述视频服务器通过WCDMA/EVDO/TDSCDMA/LTE网络与监控中心相连接,所述GPS定位主机通过GPRS/CDMA网络与监控中心相连接,所述监控中心通过因特网与客户端服务器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监控中心包括视频处理模块、GPS定位平台、数据存储模块及实时监控检测模块。
更进一步的,所述监控中心还与PGIS警务地理信息系统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GPS定位主机还与汽车控制系统相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存储器为SD卡或SATA硬盘。
进一步的,所述视频服务器与摄像头之间设有云台控制。
通过采用前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视频服务器录制实时录像存储至存储器中并上传至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通过4G (LTE) 或3G(WCDMA/EVDO/TDSCDMA)网络直接观看案发现场的录像,也可以通过调用存储器中存储的录像进行历史视频远程回放;当报警时,监控中心就可即时连接案发现场,并通过GPS定位系统锁定案发现场位置,同时将案发现场的视频录像传到警务系统作为执法证据,在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保护警方或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有效的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难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系统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参考图1,优选的本实用新型的一种车载执法终端,包括车载电源1、GPS定位主机2、视频服务器3、存储器4、摄像头5、监控中心6及客户端服务器7,所述车载电源1分别与GPS定位主机2和视频服务器3的电源端相连接,所述存储器4和摄像头5均与视频服务器3相连接,所述视频服务器3通过WCDMA网络与监控中心6相连接,所述所述GPS定位主机2通过GPRS网络与监控中心6相连接,所述监控中心6通过因特网与客户端服务器7相连接。所述监控中心6包括视频处理模块、GPS定位平台、数据存储模块及实时监控检测模块。所述监控中心6还与PGIS警务地理信息系统8相连接。所述GPS定位主机2还与汽车控制系统9相连接,当报警发生时,PGIS警务地理信息系统8可以通过监控中心6下达指令至GPS主机2,GPS主机2通过汽车控制系统9对汽车实行断油或者断电,使犯罪车辆无法逃离案发现场。所述视频服务器与摄像头之间设有云台控制10,使得摄像头5可360°方向转动。
本实用新型中视频服务器还可以通过EVDO/TDSCDMA/ LTE网络与监控中心相连接;所述GPS主机还可以通过CDMA网络与监控中心相连接;所述存储器可以是SD卡或SATA硬盘。
本实用新型采用视频服务器录制实时录像存储至存储器中并上传至监控中心,监控中心可通过4G (LTE) 或3G(WCDMA/EVDO/TDSCDMA)网络直接观看案发现场的录像,也可以通过调用存储器中存储的录像进行历史视频远程回放;当报警时,监控中心就可即时连接案发现场,并通过GPS定位系统锁定案发现场位置,同时将案发现场的视频录像传到警务系统作为执法证据,在发生暴力抗法事件时保护警方或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有效的解决了警力不足的难题。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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