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耳板、基础件及耳板连接结构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452624.9 | 申请日: | 2011-11-1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266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 发明(设计)人: | 许俭波;张建军;周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B43/00 | 分类号: | F16B43/00;F16C11/04;B66C1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桑传标;李翔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础件 及耳 连接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机械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耳板、一种与该耳板互相连接的基础件以及一种包括所述耳板和所述基础件的耳板连接结构。
背景技术
在各种工程机械中,运动件通常通过耳板与固定的基础件相连接。图1中所示的是起重机中的耳板10与基础件20和运动件30的连接示意图,该耳板10的一端与基础件20固定连接,另一端与运动件30铰接。耳板10通过多个紧固件40(包括螺栓和螺母)与基础件20固定连接。当时,当运动件30承受较大的轴向力时,耳板10也受到来自运动件30的较大的力,相应地,耳板10将来自运动件30的力传递给基础件20。基础件20与耳板10的接触面上产生摩擦力用于平衡运动件30作用在耳板10上的力。但是,当连接基础件20和耳板10的紧固件40松动时,会造成耳板10与基础件20之间的摩擦力减小,此时,紧固件40的螺栓会受到剪切力,当该剪切力达到一定程度后,紧固件40的螺栓会被剪断,造成事故。
因此,如何防止连接耳板和基础件的紧固件被破坏成为本领域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耳板、一种基础件以及包括该耳板和基础件的耳板连接机构,将该耳板与基础件固定连接后,连接耳板和基础件的紧固件不易被破坏。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耳板,该耳板包括具有第一端和第二端的本体,所述第一端用于与基础件相连,所述第二端用于与运动件相连,其中,所述耳板还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端上的第一连接部,该第一连接部为横截面为非圆形的凸台或凹槽。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部横的截面为多边形。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接部的横截面为正方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另一个方面,提供一种基础件,该基础件具有用于与耳板相连的连接表面,其特征在于,该连接表面上形成有第二连接部,该第二连接部为横截面为非圆形的凹槽或凸台。
优选地,所述第二连接部的横截面为多边形。
优选地,所述第二连接部的横截面为正方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个方面,还提供一种耳板连接结构,该耳板连接结构包括耳板、基础件和紧固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板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上述耳板,所述基础件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上述基础件,所述耳板和所述基础件通过互相匹配的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互相连接,并通过紧固件紧固。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再一个方面,提供一种耳板连接结构,该耳板连接结构包括耳板、基础件、连接件和紧固件,其中,所述耳板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上述耳板,所述基础件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上述基础件,所述耳板和所述基础件通过分别与第一连接部和第二连接部形状配合的所述连接件进行连接,并通过紧固件紧固。
优选地,所述连接件为与所述凹槽形状配合的连接轴,或者为与所述凸台形状配合的连接套。
优选地,所述连接件的一端与所述凹槽形状配合,另一端与所述凸台形状配合。
通过在耳板上设置截面非圆形的第一连接部并在基础件上设置界面非圆形的第二连接部,可以避免紧固耳板和基础件的紧固件受到剪切力,从而提高耳板连接结构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其他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具体实施方式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附图是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下面的具体实施方式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现有技术中耳板与基础件和运动件的连接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耳板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基础件的第一种实施方式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耳板连接结构的第一种实施方式的主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基础件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主视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耳板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主视图;
图7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耳板连接结构的第二种实施方式的主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 耳板 11 本体
12 第一连接部 20 基础件
21 第二连接部 30 运动件
40 紧固件 11a 第一端
11b 第二端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452624.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双列圆柱满滚子自锁轴承
- 下一篇:带有锥度斜齿的螺母结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