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409938.0 | 申请日: | 2011-10-25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56128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11-28 |
| 发明(设计)人: | 吕静峰;邹勋;王晓登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天联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16L9/16 | 分类号: | F16L9/16 |
| 代理公司: | 天津才智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108 | 代理人: | 庞学欣 |
| 地址: | 300480 天津***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耐磨 铸石 玻璃钢 复合 管道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输送管道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
背景技术
目前常用的玻璃钢复合管道只能用于输送流体,但是不能输送固体(如煤炭、石灰石及各种矿石等),因为固体对管道的磨损比流体大得多,而玻璃钢复合管道恰恰耐磨性差,所以在现有技术中输送固体多采用铸石钢管,铸石钢管的内层采用铸石材料,主要用于抗磨,而外层复合的钢管则用于塑形,虽然这种铸石钢管能够解决普通钢管耐磨性差以及单纯采用铸石时可塑性差、因此无法制成管道等缺陷,但是铸石钢管仍然存在重量大、成本高等缺点。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成本低且重量轻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由耐磨内层和套在耐磨内层外侧的玻璃钢增强层组成;其中耐磨内层由铸石砂、灰绿岩粉和高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以3-7∶23-27∶68-72的重量比组成;玻璃钢增强层由浸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玻璃纤维布缠绕而成。
所述的耐磨内层与玻璃钢增强层的厚度比为1-100∶1-100。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具有如下优点:
1、本管道的耐磨性比玻璃钢管道提高了10-15倍,因此能够完全满足输送固体的要求,打破了玻璃钢管道只能用于输送流体的局限性;
2、本管道的成本比铸石钢管低40%-50%,重量比铸石钢管轻60%-70%;
3、本管道结合了玻璃钢管道的优点,施工中不需要进行防锈、防污、绝缘、保温等处理和检修,因此可以大大降低工程维护费用;
4、本发明的耐压强度可达到0.2-2.0MPa,是相同型号铸石钢管的1.5-2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由耐磨内层1和套在耐磨内层1外侧的玻璃钢增强层2组成;其中耐磨内层1由铸石砂、灰绿岩粉和高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以5∶25∶70的重量比组成;玻璃钢增强层2由浸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玻璃纤维布缠绕而成。
所述的耐磨内层1与玻璃钢增强层2的厚度比为1∶2.5。
实施例2: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由耐磨内层1和套在耐磨内层1外侧的玻璃钢增强层2组成;其中耐磨内层1由铸石砂、灰绿岩粉和高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以3∶26∶71的重量比组成;玻璃钢增强层2由浸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玻璃纤维布缠绕而成。
所述的耐磨内层1与玻璃钢增强层2的厚度比为1∶3。
实施例3: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由耐磨内层1和套在耐磨内层1外侧的玻璃钢增强层2组成;其中耐磨内层1由铸石砂、灰绿岩粉和高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以6∶26∶68的重量比组成;玻璃钢增强层2由浸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玻璃纤维布缠绕而成。
所述的耐磨内层1与玻璃钢增强层2的厚度比为1∶2。
现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制备方法进行说明:首先对所采用的模具表面进行处理,以确保光滑平整,然后选用高强度不饱和聚酯树脂作为基体,以铸石砂、灰绿岩粉为增强材料,按照上述比例混合后利用兜砂布将其缠绕在模具上作为耐磨内层1,当达到标准厚度后直接将浸有不饱和聚酯树脂的玻璃纤维布缠绕在耐磨内层1的外部而形成玻璃钢增强层2,玻璃钢增强层2的制备方法采用已有技术,待达到标准厚度后利用远红外加热装置加热固化即可制成所述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
为了验证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的效果,本申请人利用上述实施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输送下述五种固体物质进行了试验,并与同厚度的铸石钢管和玻璃钢管道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见表1。
表1
从表1的测试数据可以看出,在相同的条件下,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耐磨型铸石玻璃钢复合管道的耐磨系数与铸石钢管接近,比玻璃钢管道提高了10-15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天津市天联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未经天津市天联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409938.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