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有效
申请号: | 201120409645.2 | 申请日: | 2011-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8333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发明(设计)人: | 李淑云;刘宇平;姜海燕;屈娟 | 申请(专利权)人: | 李淑云;刘宇平;姜海燕;屈娟 |
主分类号: | A61J1/00 | 分类号: | A61J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150036 黑龙江省哈*** | 国省代码: | 黑龙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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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过敏 反应 试剂 口服 药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属于包装瓶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有些口服药可致过敏反应,比如青霉素、头孢类抗生素等。如果不了解自己服用这类药物能否过敏,就盲目的服用,一旦发生过敏反应,有时是很危险的,抢救不及时可能造成生命危险。而现有的口服药只在说明书中说明对这类药过敏者忌服,对不了解自己过敏史的人来说,乱服药是很危险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的口服药只在说明书中说明对这类药过敏者忌服,对不了解自己过敏史的人来说,乱服药是很危险的问题,进而提供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包括:外瓶盖、双面胶贴、过敏反应试剂胶囊、内瓶盖和药瓶,所述内瓶盖塞在药瓶的瓶口内,双面胶贴的一面粘贴在外瓶盖的内侧,双面胶贴的另一面粘贴有过敏反应试剂胶囊,外瓶盖与药瓶的外瓶口旋接。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本实用新型可以事先用外瓶盖里面的过敏反应试剂胶囊在耳后做一下过敏试验,如果试验结果没有过敏指证,即可放心服药;如果有过敏指证,就放弃用这种药而再换一种药。从而可以避免药物过敏现象的发生,保证了服药的安全。对于边远地区、特别是儿科用药提供了安全保障。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本实施例在以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为前提下进行实施,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不限于下述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所涉及的一种带过敏反应试剂的口服药包装瓶,包括:外瓶盖1、双面胶贴2、过敏反应试剂胶囊3、内瓶盖4和药瓶5,所述内瓶盖4塞在药瓶5的瓶口内,双面胶贴2的一面粘贴在外瓶盖1的内侧,双面胶贴2的另一面粘贴有过敏反应试剂胶囊3,外瓶盖1与药瓶5的外瓶口旋接。
服药前将外瓶盖旋开,将外瓶盖里面的过敏反应试剂胶囊拿下来,用剪子剪一个小口,将胶囊里面的试剂涂在耳朵后面的皮肤上观察最少十二小时,看是否有红肿,如果耳后的皮肤颜色没有改变即可放心服用。如果耳后的皮肤发现红肿,即可认定有过敏反应,这药坚决不能吃。所述过敏反应试剂胶囊里面的药与药瓶里面的口服药是同一批次的原料药制成的。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这些具体实施方式都是基于本实用新型整体构思下的不同实现方式,而且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李淑云;刘宇平;姜海燕;屈娟,未经李淑云;刘宇平;姜海燕;屈娟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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