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纪念相框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87207.0 | 申请日: | 2011-10-1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5497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8-01 |
发明(设计)人: | 朱映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朱映飞 |
主分类号: | A47G1/14 | 分类号: | A47G1/14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曹志霞;李赞坚 |
地址: | 澳大利亚维省墨*** | 国省代码: | 澳大利亚;A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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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纪念 | ||
1.一种纪念相框,包括框架和底板,所述框架与所述底板组成相框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设置有若干照片放置部和若干视频存储件放置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明板,所述透明板覆盖在所述底板上。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板为透明塑料板。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板为透明玻璃板。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片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左侧或右侧,所述视频存储件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右侧或左侧。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片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上侧或下侧,所述视频存储件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下侧或上侧。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片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右上侧或左下侧,所述视频存储件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左下侧或右上侧。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照片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右下侧或左上侧,所述视频存储件放置部位于所述底板的左上侧或右下侧。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存储件为光盘或影带。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纪念相框,其特征在于,所述视频存储件为硬盘或U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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