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扣合的折叠耳机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358383.1 | 申请日: | 2011-09-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8542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27 |
| 发明(设计)人: | 曹文甲;黄鹏 | 申请(专利权)人: | 曹文甲 |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德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65 | 代理人: | 林才桂 |
| 地址: | 519000 广东省珠海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可扣合 折叠 耳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耳机,尤其涉及一种可扣合的折叠耳机。
背景技术
随着时代的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MP3、MP4等数码产品的普及,耳机已成为一种很普遍的消费品。由于佩戴舒适、音质效果好,头戴的大型耳机备受青睐。然而,现在各式头戴的大型耳机体型大、携带不方便,且在携带过程中容易对喇叭、耳套等重要部件造成损害。折叠式耳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上述问题,然而目前的折叠式耳机仅仅是将耳机部位进行折叠,其折叠没有加固装置,很容易脱开,不便于携带。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扣合的折叠耳机,其折叠后可扣合起来,结构稳固,便于收置携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可扣合的折叠耳机,其包括:头带、连接在头带两端的左固定座与右固定座、及分别铰接在该左固定座与右固定座上的左耳机体与右耳机体,该左固定座与右固定座上设有可相互配合的扣合件,该左耳机体与右耳机体通过左固定座与右固定座可折叠于头带内侧,通过扣合件扣合形成一扣合的折叠耳机。
所述扣合件包括扣环及与扣环配合的搭钩,扣环设于左固定座或右固定座相对头带的一侧,搭钩对应设于右固定座或左固定座相对头带的一侧。
所述头带包括一头带主体、以及可滑动连接在该头带主体两端的左连接杆与右连接杆,该左、右连接杆下端分别对应连接左固定座与右固定座。
所述左、右耳机体分别可360度调动铰接在左、右固定座上,该左、右固定座与左、右耳机体连接处还均设有一调节件。
所述调节件为分别连接在左耳机体与左固定座之间、及右耳机体与右固定座之间的滑块,左、右固定座端面均对应滑块设有滑槽。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可扣合的折叠耳机,其通过扣合件的设置,将折叠后的耳机两端扣合一起,使得折叠结构稳固,不易脱开,方便收置携带。
为了能更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特征以及技术内容,请参阅以下有关本实用新型的详细说明与附图,然而附图仅提供参考与说明用,并非用来对本实用新型加以限制。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将使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它有益效果显而易见。
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可扣合的折叠耳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可扣合的折叠耳机折叠状态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可扣合的折叠耳机扣合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更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其效果,以下结合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及其附图进行详细描述。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可扣合的折叠耳机,包括:头带1、连接在头带1两端的左固定座21与右固定座22、及分别铰接在该左固定座21与右固定座22上的左耳机体31与右耳机体32,该左固定座21与右固定座22上设有可相互配合的扣合件4。所述左、右耳机体31、32分别可360度调动铰接在左、右固定座21、22上,灵活,方便使用。折叠时,该左耳机体31可以左固定座21为定点,向头带1内侧方向转动,同理右耳机体32可以右固定座22为定点,向头带1内侧方向转动,从而该左、右耳机体31、32可折叠于头带1内侧,再通过左固定座21与右固定座22上的扣合件4扣合起来,形成一扣合的折叠耳机。
所述头带1呈对应头部的弧形结构,其包括一头带主体10、以及可滑动连接在该头带主体10两端的左连接杆11与右连接杆12,该左、右连接杆11、12下端分别对应连接左固定座21与右固定座22,通过两连接杆11、12在头带主体10上的滑动可调节头带1的长度,以及左、右耳机体31、32的位置,以适应不同人使用。所述两连接杆11、12采用钢片条制作,具有一定弹性,利于头带1弧度大小的调节。该左、右固定座21、22与左、右耳机体31、32的连接处还均设有一调节件。所述调节件为连接在左耳机体31与左固定座21之间的滑块51、及连接在右耳机体32与右固定座22之间的滑块(未图示),左固定座21端面对应滑块51设有滑槽210,右固定座22也对应设有滑槽(未图示),通过调节滑块在滑槽内的位置来调节两耳机体之间的宽度,以适应不同人的头的不同大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曹文甲,未经曹文甲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358383.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货架托盘
- 下一篇:汽车零件气味试验排水法取样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