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IPTV监管设备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352273.4 | 申请日: | 2011-09-20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334796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7-11 |
| 发明(设计)人: | 何长龙;刘向宇;李勋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鹏润鸿途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21/25 | 分类号: | H04N21/25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李庆波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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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iptv 监管 设备 | ||
1.一种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机顶盒控制卡、机顶盒板卡和音视频采集卡,其中:
所述机顶盒控制卡,接收IPTV监管平台发送的指令,将所述指令转换为所述机顶盒板卡的操作指令,控制所述机顶盒板卡;
所述机顶盒板卡,与所述机顶盒控制卡电性连接,接收来自所述机顶盒控制卡的操作指令,向IPTV运营系统发送请求命令,获取来自所述IPTV运营系统的业务内容,并将所述业务内容解调成多媒体内容输出;
所述音视频采集卡,采集所述机顶盒板卡输出的多媒体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板卡通过物理线路与所述机顶盒控制卡电性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控制卡、机顶盒板卡和音视频采集卡集成安装于工控机的机箱内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板卡通过设置于所述机箱的背面板的IPTV业务专线网口与所述IPTV运营系统相连接并进行数据传输。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板卡通过设置于所述机箱的背面板的音视频口输出多媒体内容至终端设备。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工控机还包括:用户交互设备,向用户提供交互界面。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控制卡包括:处理器、存储单元和以太网控制器,其中,
所述存储单元,存储指令转换代码;
所述处理器,连接并控制所述存储单元、以太网控制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IPTV监管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机顶盒板卡包括:主用机顶盒板卡和备用机顶盒板卡;
所述音视频采集卡包括:主用音视频采集卡和备用音视频采集卡;
所述主用机顶盒板卡与所述主用音视频采集卡连接;所述备用机顶盒板卡与所述备用音视频采集卡连接;
所述备用机顶盒板卡在所述主用机顶盒板卡正常工作时,不工作;在所述主用机顶盒板卡故障时,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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