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易携带照明伞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266214.5 | 申请日: | 2011-07-26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358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8 |
| 发明(设计)人: | 兰守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兰守全 |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9/02 |
| 代理公司: | 济南诚智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5 | 代理人: | 王汝银 |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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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携带 照明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伞,具体地说是一种易携带照明伞。
背景技术
雨伞是常用的防雨用具,但是在夜晚的时候,打伞的人们看不清脚下的路,容易踩到小水沟而弄脏鞋子,而且下雨天会影响人们的可见度,撑伞的若不能及时被其他的行人和车辆注意到的话容易引发交通事故。此外,传统的雨伞在使用时伞套的携带和放置不方便,所以人们经常将伞套丢失,使得雨伞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易携带照明伞,该伞可以照明且能够方便的携带伞套。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易携带照明雨伞,包括伞面、伞骨和伞柄,其特征是,所述的伞柄末端设有把手,把手内部为电池仓,电池仓内设有电源,把手外部设有开关,每根伞骨的末端设有照明灯,电源、开关和照明灯经导线连接后组成照明电路;所述的把手下方设有一内部为空腔的壳体,所述壳体的侧壁上设有推拉盖。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伞骨末端的照明灯可以发光,为自己照亮道路的同时能够提醒别人注意到使用者,避免交通事故,伞套可以折叠后放入壳体内,方便携带伞套,有效保护雨伞。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俯视图。
图中:1伞面,2伞柄,3开关,4把手,5照明灯,6壳体,7推拉盖。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易携带照明雨伞,包括伞面1、伞骨和伞柄2,所述的伞柄2末端设有把手4,把手4内部为电池仓,电池仓内设有电源,把手4外部设有开关3,每根伞骨的末端设有照明灯5,电源、开关3和照明灯5经导线连接后组成照明电路;所述的把手4下方设有一内部为空腔的壳体6,所述壳体6的侧壁上设有推拉盖7。
使用时,若是下雨的夜晚需要外出,通过开关3接通照明灯5的工作电路,照明灯5发光,为自己照亮道路的同时能够提醒别人注意到使用者,避免交通事故;伞套可以折叠后放入壳体6内,推拉盖7可以防止伞套丢失,方便携带伞套,有效保护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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