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231137.X | 申请日: | 2011-07-0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2173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 发明(设计)人: | 汪汝俊;彭冠新;杨德球;黎耀春;张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Q5/00 | 分类号: | H04Q5/00;H04M3/00;E21F17/18 |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越秀区海心联合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95 | 代理人: | 黄为 |
| 地址: | 514745 广东省梅州***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矿井 通讯 联络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联络装置,更具体地说,尤其涉及一种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
背景技术
当前地下矿山使用的井上下通讯联络设施,普遍存在简单、安装数量不足、功能保障性和可靠性不够的情况。比如有其中一部话机没有挂好时,其他所有话机就不能拨号;或者主电缆断路时就会使井上下中断联络,失去联系,在安全方面形成一大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以程控交换机为核心,具有多条通讯线路以保证无间断通讯联络的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一种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包括设置在井外的交换机,交换机连接有外部电源,在井下设有若干个电子电话机,其中所述的交换机电连接有至少两个设置在井下的接线盒;所述的各电子电话机分别与两个接线盒电路连接。
上述的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中,所述的交换机还电连接有应急电源。
上述的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中,述的接线盒的数量为两个,其中一个接线盒设置在回风井处;另一个接线盒设置在提升井处。
上述的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中,所述的各接线盒分别连接有检测终端。
上述的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中,所述的交换机为64门多功能程控交换机。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结构后,通过在矿井井下设置两条不同路径的主通讯线缆,同时在通讯线缆末端设置接线盒,并且将井下的电子电话机分别与两个接线盒连接,形成封闭环路,环路中任何位置断开都仍然可以保持通讯的畅通,使得通讯线缆即使有其中一条出现问题时,也可以通过另一条进行通讯,保证通讯的不间断;进一步地,设置检测终端,可以随时、随地对主通讯线缆进行检测,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井下通讯的畅通;从而也保证了井下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中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任何限制。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图中:交换机1、电子电话机2、接线盒3、应急电源4、检测终端5。
具体实施方式
参阅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矿井用通讯联络装置,包括设置在井外的交换机1,交换机1连接有外部电源,在井下设有若干个电子电话机2,本实施例中的交换机1为64门多功能程控交换机,这是为了提供足够多的通讯接口用于连接通讯;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选用其它适合型号的交换机;同时为了保证交换机1的持续工作,交换机1还电连接有应急电源4,这样可以保证在外部市电电源停电时,交换机1还可以继续工作;交换机1通过独立的通讯线缆分别电连接有至少两个设置在井下不同位置的接线盒3;各电子电话机2分别与各接线盒3电路连接;本实施例中的接线盒3的数量为两个,各电子电话机2分别与两个接线盒电路连接,根据实际情况,如果井下空间较大,可以适当增加接线盒3以满足连接需要;各接线盒3分别连接有检测终端5,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各电子电话机2对主通讯线缆进行检测,及时排除隐患,保证井下通讯的畅通。
参阅图2所示,具体使用时,将交换机1安装在地面机房内,将两个接线盒3分别设置在矿井的风井处以及矿井下的避险硐室内,交换机1与风井处的接线盒3连接的通讯线缆沿着回风斜井敷设,交换机与避险硐室内的接线盒3连接的通讯线缆沿着提升斜井敷设,这样即使其中一条主线缆出现问题,也可以通过另一条线缆与交换机1进行通讯联络;同时,设置在井下的各通讯终端设备,应具有防水、防腐、防尘功能;各电子电话机2分别设置在地面调度室至主提升机房、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主通风机房、避灾硐室(场所)、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通讯信号覆盖有人员流动的竖井、斜井、运输巷道、生产巷道和主要采掘工作面;同时在地面上敷设通讯线缆至工业广场;并在主井口、广场挂钩室、地面绞车房、井口调度室、机修值班室、地面炸药库、干部楼、食堂、仓库、保卫室等主要地方设置电子电话机3。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231137.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