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非接触式测距装置的电动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98449.5 | 申请日: | 2011-05-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4713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邰晓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博世电动工具(中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0 | 分类号: | B25F5/0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31005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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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接触 测距 装置 电动工具 | ||
1.一种电动工具,所述电动工具包括工具头和安装于电动工具上的测距装置,所述测距装置测量从测距装置沿工具头的加工方向到由工具头加工的工件表面的距离,其特征在于,所述测距装置是非接触式测距装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包括测距单元,所述测距单元为激光测距单元、红外线测距单元、超声波测距单元或电磁波测距单元。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包括控制单元。
4.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包括输入相关的预定参数和/或信息的输入元件。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包括向用户发出警报的警报器。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包括显示相关的测量结果和/或信息的显示器。
7.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工具是电锤、冲击钻或电钻。
8.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的控制单元与控制电动工具操作的电动工具的控制单元之间具有通信连接。
9.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接触式测距装置设置在电动工具的外壳上。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警报器为声警报器和/或光警报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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