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眼药水瓶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88780.9 | 申请日: | 2011-06-07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964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 发明(设计)人: | 杨政委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政委 |
| 主分类号: | A61J1/05 | 分类号: | A61J1/05;A61J1/14;A61M35/00;A61F9/00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315040 浙江省宁波***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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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眼药 水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容器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眼药水瓶。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有各种牌子的眼药水,但其眼药水瓶基本一致,包括瓶体、瓶嘴和瓶盖,然而眼药水有一定的使用期限,一般是开始使用一个月后,都必须扔掉。因为开封使用之后,瓶嘴处的液体与外界环境接触,极易带入灰尘、细菌等我进入眼药水瓶,使得整瓶眼药水受到污染。 但是往往一整瓶眼药水,我们一个月内是用不完的。所以设计一款能延长眼药水使用期限的眼药水瓶是目前所需的。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延长眼药水使用期限的眼药水瓶。
本实用新型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眼药水瓶,包括瓶体、瓶嘴和瓶盖,所述的瓶体内设有一个一端封闭、一端开口的管体,管体的开口端与瓶嘴联通,管体上靠近开口端处设有一直径为0.5mm~1.5mm的小孔。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眼药水瓶,将瓶体内的眼药水通过小孔挤入管体内,使用过程中,由于管体容积较小,因此管体内的眼药水很快会用完;小孔直径很小,自然重力作用下,眼药水不会从管体流回瓶体,因此即使管体内的眼药水受污染,也不会影响到瓶体内的眼药水,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延长眼药水使用期限。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眼药水瓶瓶盖剖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眼药水瓶去盖后的主视图。
图中,1.管体,2.瓶体,3.瓶嘴,4.瓶盖,5.小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但并不因此而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参照图1、图2所示,一种眼药水瓶,包括瓶体2、瓶嘴3和瓶盖4,所述的瓶体2内设有一个一端封闭、一端开口的管体1,管体1的开口端与瓶嘴3联通,管体1上靠近开口端处设有一直径为0.5mm~1.5mm的小孔5。本实施例采用小孔5直径为1mm。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眼药水瓶,将瓶体2内的眼药水挤入管体1内,使用过程中,管体1内的眼药水先使用,由于管体1容积较小,因此管体1内的眼药水很快会用完;由于管体1和瓶体2之间设有供两者液体流通的小孔5,且小孔5直径很小,自然重力作用下,眼药水不会从管体1流到瓶体2,因此即使管体1内的眼药水受污染,也不会影响到瓶体2内的眼药水,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延长眼药水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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