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烈火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74986.6 | 申请日: | 2011-05-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13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李明;戎志刚;刘道强;丁亮;刘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华强数码电影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3J5/00 | 分类号: | A63J5/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17 | 代理人: | 郭伟刚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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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烈火 装置 | ||
1.一种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装有液体燃料(1)且设置在地板(2)以下的容器(3)、用于输送所述液体燃料(1)至地板(2)表面的管道(4)、用于给液体燃料(1)输送提供动力的高压油泵(5)、用于控制喷火效果且设置在所述管道(4)上的喷火效果电磁阀(6)、设置在所述管道(4)出口的点火器(7)和雾化喷嘴(8);
所述管道(4)上还设有防火隔离板(9)、和用于防止所述管道(4)回火的二级保护电磁阀(10),所述防火隔离板(9)的表面与所述管道(4)垂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体燃料(1)包括液态汽油、液态煤油或液态酒精。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点火器(7)为高能点火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喷嘴(8)为扇形雾化喷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4)的近出口处还设有用于回火保护的弯头(1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2)为防燃烧地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2)上设有高温防火泥(12)。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2)与所述雾化喷嘴(8)之间还设有保护地板用水(13)。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烈火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烈火装置还设有自动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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