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69738.2 | 申请日: | 2011-05-24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9610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 发明(设计)人: | 曲木诗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曲木诗玮 |
| 主分类号: | A61B10/00 | 分类号: | A61B10/00;B01D1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7 | 代理人: | 王德桢 |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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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唾液 定量 收集 | ||
1.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漏杯、除沫筛和定量离心管;所述漏杯为一管状体,该管状体的下端口设有向内缩进的凸沿,所述除沫筛为一与所述管状体漏杯相匹配的筒状体,该筒状体除沫筛上端口设有与所述漏杯下端口所设的向内缩进的凸沿相匹配的向外延伸的凸沿,所述筒状体除沫筛底面为筛网,所述筛网的孔径为100目~350目;所述除沫筛上所设凸沿与所述漏杯上所设凸沿搭接在一起,定量离心管匹配地安装在所述除沫筛的底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筛网的孔径为200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筛网为金属细胞筛。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管状体漏杯优选管体直径为35mm、管高为30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沫筛优选管体直径为20mm、管高为10m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唾液除沫定量收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定量离心管为硅化塑料制作的通用生化试管,所述定量离心管优选管体直径为21mm、管高为50mm,且其外表面设有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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