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摄像头固定装置及便携式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120166977.2 | 申请日: | 2011-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352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2-01 |
发明(设计)人: | 马成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M1/02 |
代理公司: | 青岛联智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7101 | 代理人: | 崔滨生 |
地址: | 266100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摄像头 固定 装置 便携式 移动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摄像头固定装置及便携式移动终端。
背景技术
目前,便携式移动终端(例如:手机、上网本或MP3)因其便于携带,被用户广泛的使用。便携式移动终端上通常配备有摄像头,摄像头设置在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外壳中,通过摄像头便可以方便用户拍摄照片。如图1所示,现有技术中的便携式移动终端的摄像头102通过支架103固定在外壳101上,外壳101的外表面相对于摄像头102的位置设置有镜片104,外壳101处于镜片104与摄像头102之间的部分设置有通孔,为了有效的对摄像头102进行密封处理,外壳101的内表面与摄像头102之间设置有环形的密封泡棉105,摄像头102在通过支架103固定在外壳101上后,摄像头102将抵靠在环形的密封泡棉105上,通过环形的密封泡棉105对摄像头102进行密封。由于便携式移动终端逐渐向轻薄化发展,通过支架103将摄像头102固定在外壳101上后,会导致整个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厚度较厚。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头固定装置及便携式移动终端,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便携式移动终端因装配摄像头导致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厚度较厚的缺陷,实现通过摄像头固定装置降低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厚度。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摄像头固定装置,包括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外壳和镜片,所述外壳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镜片遮盖住所述通孔并固定在所述外壳的外表面上,所述外壳的内表面设置有与所述通孔连通的安装座,所述摄像头固定装置还包括密封套,摄像头固定在所述安装座中,所述密封套位于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安装座之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摄像头固定装置,通过在外壳上设置安装座,并在安装座中设置密封套,摄像头装入到安装座中并通过密封套对摄像头进行密封处理,从而无需采用密封泡棉便可以实现对摄像头进行密封,使摄像头无需采用支架便可以固定在外壳上,并且使摄像头更加紧密的贴近镜片,实现通过摄像头固定装置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厚度。
如上所述的摄像头固定装置,所述镜片通过双面胶固定在所述外壳上。
如上所述的摄像头固定装置,所述外壳与所述安装座为一整体结构。
如上所述的摄像头固定装置,所述密封套的外部轮廓的横截面为阶梯结构,所述密封套位于所述通孔与所述安装座中。
如上所述的摄像头固定装置,所述密封套的内部轮廓的横截面为阶梯结构。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便携式移动终端,包括外壳、镜片和摄像头,所述外壳上开设有通孔,所述镜片遮盖住所述通孔并固定在所述外壳的外表面上,所述外壳的内表面设置有与所述通孔连通的安装座,所述便携式移动终端还包括密封套,所述摄像头固定在所述安装座中,所述密封套位于所述摄像头与所述安装座之间。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便携式移动终端,通过在外壳上设置安装座,并在安装座中设置密封套,摄像头装入到安装座中并通过密封套对摄像头进行密封处理,从而无需采用密封泡棉便可以实现对摄像头进行密封,使摄像头无需采用支架便可以固定在外壳上,并且使摄像头更加紧密的贴近镜片,实现降低了便携式移动终端的厚度。
如上所述的便携式移动终端,所述镜片通过双面胶固定在所述外壳上。
如上所述的便携式移动终端,所述外壳与所述安装座为一整体结构。
如上所述的便携式移动终端,所述密封套的外部轮廓的横截面为阶梯结构,所述密封套位于所述通孔与所述安装座中。
如上所述的便携式移动终端,所述密封套的内部轮廓的横截面为阶梯结构。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现有技术便携式移动终端中摄像头的装配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固定装置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固定装置实施例中外壳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摄像头固定装置实施例中密封套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青岛海信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66977.2/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