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捕猪器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62694.0 | 申请日: | 2011-05-19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122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18 |
发明(设计)人: | 康有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市蓟县宸澳兴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 |
主分类号: | A01M23/20 | 分类号: | A01M23/20 |
代理公司: | 天津盛理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209 | 代理人: | 王来佳 |
地址: | 301913***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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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捕猪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畜牧养殖工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捕猪器。
背景技术
生猪养殖的最后阶段是出栏。该阶段需要对生猪进行捕捉并将其运送到屠宰厂进行屠宰。捕捉生猪常用的方法是人工捕捉,这种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经常会出现人身伤害的事故,具有较大的风险。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易于实现且方便使用的捕猪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捕猪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框体和前导门,所述框体侧壁上制有的滑道,前导门套装在滑道内。
而且,在所述前导门的上端面固装有一提手。
而且,在所述框体前部和后部左右两侧的外端面上对称安装有提杆。
而且,所述提杆与框体铰装,在提杆的正上方的框体上固装有一限位挡板。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
1、本捕猪器仅需将捕猪器放置在猪圈舍的门口处,提起前导门,将生猪赶入框体内,然后放下前导门便完成了整个捕捉过程,既安全又方便快捷。
3、本实用新型设计科学合理、结构简单,易于实现。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局部剖切);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使用状态图;
图4为图3的左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详细叙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
例是叙述性的,不是限定性的,不能以此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一种捕猪器,包括框体1、前导门3,所述前导门通过在框体侧壁上制有的滑道4与框体套装。为了方便前导门的提起,在前导门的上端面固装有一提手2。在框架之间固装有栏杆5。
为了方便生猪的搬运,在框体前部左右两侧的外端面上对称安装有提杆7,在框体后部左右两侧的外端面上也对称安装有提杆,该提杆与框体铰装,在提杆的正上方的框体上固装有一限位挡板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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