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60000.X | 申请日: | 2011-05-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258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14 |
| 发明(设计)人: | 朱亮;吴薇;李勇;倪利晓;汤颖;钱静;陈阳;赵鑫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海大学 |
| 主分类号: | C02F9/14 | 分类号: | C02F9/14 |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 地址: | 210098***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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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河岸 水处理 系统 装置 | ||
1.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设于城市污水厂尾水排放口河段岸边,其特征在于包括处理池,处理池临水面为透水外墙(10),处理池内设有隔墙(14),隔墙将处理池分隔为A级生态处理区(4)和B级生态处理区(5),隔墙上位于处理池底部设有过水孔(16),A级生态处理区(4)和B级生态处理区(5)通过过水孔(16)连通,处理池内在过水孔(16)的水平面上设有透水的承托隔板(17),承托隔板(17)与处理池基座(7)所夹空间形成过水廊道(15),A级生态处理区(4)内设有污水进水管(2)和污水配水装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级生态处理区(4)内设有一组支撑梁(13),用于固定污水配水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级生态处理区(4)顶部设有盖板(8),盖板上设有盖板孔口(9)。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水配水装置为配水管,配水管上设有一组配水孔(12)。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配水孔(12)交错排列,孔口直径取9~12m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管(2)上设有控制闸阀(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提升水泵(1),提升水泵与进水管(2)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A级生态处理区(4)和B级生态处理区(5)中装有污水处理填料。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托隔板(17)上设有条缝(18)。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河岸式尾水处理系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水外墙(10)由混凝土外墙中镶嵌透水砖构成,透水砖的透水系数为0.1 mm/s ~0.3 m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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