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采煤机电缆拖拉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58556.5 | 申请日: | 2011-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68161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07 |
发明(设计)人: | 周凤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2G11/00 | 分类号: | H02G1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信好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49 | 代理人: | 张妍 |
地址: | 201706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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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采煤 机电 拖拉 装置 | ||
1.一种用于采煤机电缆拖拉装置,包含拖板(1)、支撑组件(2)、电缆夹板(3);所述的支撑组件(2)设置在电缆夹板(3)上,其特征在于,该拖缆装置还包含直角联板组件(4);
所述的直角联板组件(4)包含直角联板(41)、以及设置在直角联板(41)两端的第一、第二销轴组件(43,44);
所述的直角联板(41)通过其两端的第一、第二销轴组件(43,44)分别与拖板(1)和支撑组件(2)相连;
所述的直角联板(41)两端中心距相等。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采煤机电缆拖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直角联板组件(4)还包含连接杆(42),所述的连接杆(42)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的第一、第二销轴组件(43,44)相连;
所述的第一销轴组件(43)包含第一销轴(431)、第一垫圈(432)、第一销子(433);
所述的第一销轴(431)插入在所述拖板(1)中,该第一销轴(431)的一端设有销孔;
所述的第一垫圈(432)穿设在第一销轴(431)有销孔的一端;
所述的第一销子(433)插入在销孔中,固定第一销轴(43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采煤机电缆拖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销轴组件(44)包含第二销轴(441)、第二垫圈(442)、第二销子(443);
所述的第二销轴(441)插入在所述支撑部件(2)中,该第二销轴(441)的一端设有销孔;
所述的第二垫圈(442)穿设在第二销轴(441)有销孔的一端;
所述的第二销子(443)插入在销孔中,固定第二销轴(44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采煤机电缆拖拉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拖板(1)上设有若干个螺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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