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具有电子纸显示器的移动通信终端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134796.1 | 申请日: | 2011-04-2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43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 发明(设计)人: | 曹堪宇;杜文杰;李昂;钟晓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凡达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亿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9 | 代理人: | 陈霁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具有 电子 显示器 移动 通信 终端 | ||
1.一种移动通信终端,包括处理器、通信单元、存储器、第一显示器以及和第一显示器相连接的显示控制器,其特征在于:
第一显示器是电子纸显示器;并且
显示控制器控制所述电子纸显示器的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还包括与所述显示控制器相连的第二显示器。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是发光显示器。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是电子纸显示器。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还包括第一显示器开关键或第二显示器开关键。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
所述第一显示器作为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主显示器并且所述第二显示器作为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副显示器;并且
通过所述主显示器选择要在所述副显示器上显示的信息。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
所述第二显示器作为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主显示器并且所述第一显示器作为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副显示器;并且
通过所述主显示器选择要在所述副显示器上显示的信息。
8.如权利要求1或3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
每隔预定的时间更新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显示的信息;和/或
根据新发事件更新在所述第一显示器上显示的信息。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
每隔预定的时间更新在所述第一显示器或所述第二显示器中的至少一个上显示的信息;和/或
根据新发事件更新在所述第一显示器或所述第二显示器中的至少一个上显示的信息。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新发事件包括来电、来消息或电池电量不足中的至少一个。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数据是图像数据或文本数据。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移动通信终端还包括显示器切换键或自动显示切换装置(如打开翻盖手机或滑盖手机),当用户按下所述切换键后将所述主显示器上的数据切换到所述副显示器上进行显示。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还包括触摸屏传感器。
1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和所述第二显示器在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相同的面上。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和所述第二显示器在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不同的面上。
1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用于所述移动通信终端的正常显示,并且所述第一显示器在接收到来电或短消息时改变显示信息或颜色中的至少一个。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具有柔性基板。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具有LED前照灯。
1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显示器是彩色电子纸显示器。
20.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具有柔性基板。
21.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具有LED前照灯。
22.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二显示器是彩色电子纸显示器。
2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纸显示器为电泳式电子纸显示器。
2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纸显示器为多稳态液晶电子纸显示器。
2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纸显示器为微机电(MEMS)电子纸显示器。
2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通信终端,其中,所述第一电子纸显示器为电泳式微杯电子纸显示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凡达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凡达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120134796.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