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120130352.0 | 申请日: | 2011-04-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21017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1-04 |
发明(设计)人: | 孙明海;胡春东;许文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三木自动化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F1/34 | 分类号: | G01F1/34 |
代理公司: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张维斗 |
地址: | 250022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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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焦炉煤气 用导压集液 装置 | ||
1.一种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它包括内设有V型锥的壳体、与壳体上端相连的正导压管和负导压管、与正导压管和负导压管相连的集液器及与集液器相连的差压变送器,其特征是:所述正导压管和负导压管的出口端分别伸入与之相连的集液器内、且与集液器侧壁成锐角α。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位于所述集液器外侧的正导压管和负导压管与水平方向成角度β。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所述集液器的下端设置有排污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所述锐角α的取值范围为30°≤α≤5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所述锐角α的取值为α=45°。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角度β的取值范围为15°≤β≤25°。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焦炉煤气用导压集液装置,其特征是:所述角度β的取值为β=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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