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无线影像拍摄装置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28087.2 | 申请日: | 2011-04-22 |
| 公开(公告)号: | CN201986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1-09-21 |
| 发明(设计)人: | 郑建仲;范嘉晏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湾微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浩天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76 | 代理人: | 刘云贵;韩龙 |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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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无线 影像 拍摄 装置 | ||
1.一种无线影像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包含:
一本体,其具有一第一中央处理单元、一第一无线传输单元、一第一存储单元及一影像拍摄单元,该第一无线传输单元、该第一存储单元及该影像拍摄单元电连接该第一中央处理单元;以及
一控制显示部,其具有一第二中央处理单元、一第二无线传输单元、一第二存储单元及一触控显示单元,该第二无线传输单元、该第二存储单元及该触控显示单元电连接该第二中央处理单元;该控制显示部与该本体连接时,该第一中央处理单元与该第二中央处理单元相互有线传输数据,该控制显示部与该本体分离时,该第一无线传输单元与该第二无线传输单元相互无线传输数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线影像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本体还具有一第一壳体,该控制显示部还具有一第二壳体,该第一中央处理单元、该第一无线传输单元、该第一存储单元及该影像拍摄单元设置于该第一壳体,该第二中央处理单元、该第二无线传输单元、该第二存储单元及该触控显示单元设置于该第二壳体,该本体及该控制显示部借由该第一壳体及该第二壳体相互连接。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无线影像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该第一壳体为圆柱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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