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刷卡的玩具无效
| 申请号: | 201120118591.4 | 申请日: | 2011-04-21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78738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2-21 |
| 发明(设计)人: | 杨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杨明 |
| 主分类号: | A63H3/00 | 分类号: | A63H3/00;A63H3/36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53 | 代理人: | 冯梦洪 |
| 地址: | 100068 北京市丰台***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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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刷卡 玩具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玩具,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刷卡的玩具。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玩具都不具备刷卡的功能,如果想实现该功能,一般都是将射频卡贴在玩具表面,这样不美观,而且射频卡直接暴露在外面,很容易损坏。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美观且射频卡使用寿命长的用于刷卡的玩具。
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方案是:这种用于刷卡的玩具,玩具主体的一个表面设有开口,射频卡(即,非接触式IC卡)置于开口中,并且射频卡的表面平行于主体的该表面,开口由防护盖覆盖或被直接缝合。
由于具有刷卡功能的射频卡放在玩具内部,所以射频卡的使用寿命长,又因为射频卡的表面平行于玩具主体的表面,则刷卡时将玩具主体的该表面贴在非接触式IC卡的读写器上就能实现刷卡的功能,而开口由防护盖覆盖或被直接缝合就不会影响玩具的美观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刷卡的玩具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示出了一种具有刷卡消费功能的毛绒玩具熊(当然玩具的形状不局限于此,也可以是其他玩偶,并且玩具的材料也可以是塑料的),玩具主体1的一个表面设有开口2,射频卡3置于开口2中,并且射频卡的表面平行于主体1的该表面,开口2由防护盖覆盖或被直接缝合(图中未示出)。
为了更好地固定射频卡,玩具的主体1内设有卡座(图中未示出),射频卡插在卡座中。
优选地,所述表面是玩具主体表面积最大的表面,这样方便安装射频卡。
优选地,射频卡是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当然也可以是其他具有刷卡消费功能的非接触式IC卡,例如维洛城卡。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对本实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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