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120113975.7 | 申请日: | 2011-04-18 |
| 公开(公告)号: | CN202013079U | 公开(公告)日: | 2011-10-19 |
| 发明(设计)人: | 辉宝琨;吴红卫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圳驰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F26B15/02 | 分类号: | F26B15/02;F26B25/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冠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7 | 代理人: | 诸兰芬 |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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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砂浆 生产过程 骨料 回流 干燥 装置 | ||
1.一种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该回流干燥装置包括:干燥窑(20),具有与原料仓(10)连接的进料口(11),该干燥窑(20)的尾端设置尾罩(21),该尾罩(21)上设置用于干燥处理后的干骨料排出的第一出料口(22);其特征在于,该回流干燥装置还包括:
设置在尾罩(21)上用于未充分干燥处理的湿骨料排出的第二出料口(23);
设置在第二出料口(23)与进料口(11)之间的回流传输系统;
设置在尾罩(21)内部的温度控制系统(25);
当该温度控制系统(25)检测到干燥窑(20)的温度低于设定温度时,控制关闭第一出料口(22)、使原料仓(10)的湿骨料停止进入干燥窑(20)、打开第二出料口(23)并启动回流传输系统将骨料重新送入干燥窑(20)进行处理,直到该温度控制系统(25)检测到干燥窑(20)的温度不再低于设定温度时,控制打开第一出料口(22)、使原料仓(10)的湿骨料重新进入干燥窑(20)、关闭第二出料口(23)和停止回流传输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该回流传输系统包括:第一湿骨料回流带(31)和第二湿骨料回流带(3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湿骨料回流带(31)和第二湿骨料回流带(32)均为传输皮带。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第一湿骨料回流带(31)为传输皮带,第二湿骨料回流带(32)为用于将未干燥骨料从低位置运送到高位置的提升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干混砂浆生产过程中对湿骨料的回流干燥装置,其特征在于,尾罩(21)上设置用于将热风和水汽排出的排风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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